單身女要收養孤兒竟遭打槍?律師:年齡差是關鍵...臺灣還需1動作
依據臺灣法律,兩人相差31歲,符合收養人須年長被收養人20歲以上的規定。示意圖/Ingimage
街頭邂逅孤兒,想收養竟遭打槍?兩岸規定大不同!
一名40歲的單身女子,日前在街頭遇見一名9歲男童,得知其父母雙亡、逃出育幼院,女子心生憐憫,決定將其收養。兩人相處融洽,男童也視女子爲新媽媽。女子的收養行爲,究竟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臺灣法律:年齡差距達標、孤兒免父母同意,但仍需法院認可。
依據臺灣法律,兩人相差31歲,符合收養人須年長被收養人20歲以上的規定。
由於男童爲孤兒,無須取得父母同意,但因其尚未成年,仍需法定代理人(如育幼院院長)同意,並依法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行爲方屬有效。
大陸法律:孤兒可收養,但異性收養者年齡差須達40歲。
依大陸民法典規定,男童符合「可被收養的未成年人」資格。
然而,若收養人無配偶且收養異性子女,依規定,雙方年齡差距須達40歲以上。女子與男童兩人僅相差31歲,未達門檻,收養行爲依法無效。
兩岸律師楊軒廷提醒:收養不只是情感的延續,在法律上更具重要意義。
無論是在臺灣或大陸,收養都涉及身分、監護、繼承等多項法律效果,稍有不慎可能導致收養無效。建議民衆在進行收養前,務必確認自身條件是否符合當地法律規定,以免日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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