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頭恐嚇綠能業者!害工程拖延1年損失千萬 惡霸村巷長遭求刑6年

▲屏檢偵辦萬巒鄉成德村綠能公司遭藉端取財案。(圖/屏東地檢署提供)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偵辦綠暉能源公司遭恐嚇案,發現萬巒鄉成德村長林榮慶等人,藉職權勢力多次恐嚇滋擾施工現場,強索綠能公司「回饋金」高達300萬元,最後協商至150萬元,導致工程延宕近一年,業者損失超過1200萬元。專案小組蒐證完整,檢方日前偵查終結,依貪污罪將林男等人分別提起公訴。

屏東地檢署「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臺」於今年初接獲通報,指轄區內綠能公司遭人恐嚇滋事,要求不法財物。檢方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蔡佰達、檢察官蕭惠予指揮偵辦,並會同法務部廉政署、屏東縣警局及保五總隊成立專案小組,歷經數月蒐證,於7月16日搜索村長住處及相關據點,共計6處,扣得通訊紀錄及錄音檔,並約談犯罪嫌疑人4人、證人5人。訊後林榮慶交保10萬元、其妻交保5萬元、萬巒鄉成德社區發展協會李姓總幹事交保5萬元、吳姓理事長交保10萬元。

檢方查出,綠暉能源公司依法承租土地並取得建照施工,卻遭林榮慶假借交通影響、噪音擾民等理由,聯合多人多次到工地滋擾,揚言動員抗爭、破壞機具,迫使業者就範。原索300萬元回饋金,最後協商至150萬元,造成工程嚴重延宕,業者損失逾1200萬元。所幸檢方及時查緝,阻止金錢實際交付。

檢方認定林榮慶及其太太、李姓總幹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等罪,吳男則涉幫助犯,均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就主導本案之林榮慶,審酌其惡性重大,所爲實有辱官箴,犯後否認犯行並飾詞狡辯等一切情狀,從重量處有期徒刑6年以上,其餘共犯則求處3年6月及1年6月不等徒刑。

屏東地檢署呼籲,地方公職人員不得假借名義索取財物或不法利益,檢方將持續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立場,嚴打妨害綠能政策推展的不法行爲,確保產業發展透明廉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