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帽”三月後 ST智雲收400萬罰單

本報記者 莊靈輝 盧志坤 北京報道

因信披違規,大連智雲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300097.SZ,以下簡稱“ST智雲”)收到400萬元罰單。

日前,ST智雲發佈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近日收到大連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相應決定書顯示,因信披違規,ST智雲被監管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也受到警告及罰款等處罰。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此次違規事項主要涉及ST智雲2020年收購的深圳市九天中創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天中創”)。2022年,九天中創虛假確認銷售收入5973.45萬元、利潤2411.23萬元,分別佔ST智雲同期披露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3.27%和7.09%。

值得注意的是,在ST智雲2022年年報披露前,該公司三位董事、高管離職,並對九天中創當年度採購合理性提出置疑。儘管如此,該公司仍披露了存在虛假記載的定期報告。

400萬罰單落地

ST智雲此次違規事項主要涉及其多年前收購的子公司。

實際上,ST智雲收購相關公司股權所需資金主要來自ST智雲2017年定增募資。至2020年,ST智雲該次募資仍剩餘2.95億元未使用。當年,ST智雲變更相應募資用途,將2.95億元資金用於收購九天中創81.32%股權,募資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籌解決。

2020年,ST智雲完成對九天中創81.32%股權的收購,並將後者納入合併報表範圍。該次收購中,九天中創曾作出業績承諾,但2021年度未完成。

此次處罰所涉財務造假情況發生在2022年。當年,九天中創虛假確認與江西米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米贊”)的銷售收入5973.45萬元、利潤2411.23萬元。

從具體操作來看,2022年4月至10月,爲確認上述收入,九天中創分多筆向三家供應商轉款共計6820萬元。三家供應商收到款項當日或隔幾日向江西米贊轉款6770萬元,所差50萬元被一家供應商截留。江西米贊截留20萬元後,於收款當日或隔數日向九天中創轉款6750萬元。除去增值稅後,九天中創將剩餘5973.45萬元確認爲當期銷售收入。

相應資金在九天中創、三家供應商與江西米贊間形成明顯資金循環,無對應真實銷售業務,九天中創虛假確認銷售收入。由此導致ST智雲2022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發佈年報後約兩年,ST智雲於2024年4月更正上述虛假銷售業務。

基於此,監管決定對ST智雲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時任ST智雲董事長、總經理師利全以及時任九天中創總經理周非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被罰200萬元;ST智雲時任董事包鋒、李超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被罰款80萬元、50萬元。

年報披露前有高管“閃辭”

實際上,在ST智雲2022年年報披露前,該公司時任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王劍陽,時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丁芸潔,時任獨立董事李在軍曾先後離職。三位離職董事、高管均提醒投資者關注九天中創2022年度部分採購價格偏高的問題,並對相關採購的合理性存在疑問。

ST智雲2022年年報中,該公司兩位獨立董事陳勇、杜鵑均表示無法保證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對於理由,上述兩位獨董均表示,對於子公司九天中創採購單價異常產生的原因,公司管理層未能進行合理性解釋以及提供充分適當的證據。

此外,審計機構也對ST智雲2022年財務報告出具了帶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審計機構表示,九天中創材料採購中有6443.46萬元的材料,其無法有效地對其採購單價的合理性實施分析程序,因此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證明相應材料的採購價格是否公允,也無法確定是否有必要對這些金額進行調整。

“高管離職、審計機構對年報出具保留意見與財務造假事項無因果關係。從公司處獲悉3名高管離職系個人原因,保留意見未體現財務造假事項。”對於此次處罰,當事人李超及其代理人曾提出申辯,稱其不存在主觀過錯或重大過失,已勤勉盡責。

李超方面還提出申辯稱,ST智雲首次信披違法,社會影響較小,未造成不良後果,不應處罰;本案處罰結果與同一時期的相似案件處罰結果存在差異。

對於相應申辯理由,監管多數未採納。監管指出,不知情、未參與、信賴外部審計等理由非法定免責事由。同時,李超未對3名高管在年報披露前離職、審計機構對年報出具保留意見等異常情況盡到高度注意義務,仍對年報簽署書面確認意見申辯材料不足以證明其作爲董事已盡到勤勉盡責義務。

不過,監管對李超部分申辯意見予以採納並調減了處罰金額。

就相應事項,記者致電ST智雲董秘辦採訪。對方表示公司最近在製作定期報告,暫不便接受採訪。

(編輯:盧志坤 審覈:童海華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