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衆運輸年底前全面更換「優先席」統一圖示 違者最高罰5萬

▲交通部今公佈「優先席」統一圖示。(圖/記者周湘芸攝)

記者周湘芸/臺北報導

因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將「博愛座」改爲「優先席」,並將優先乘坐對象改爲「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交通部配今公佈統一圖示,各運具需於今年底前全面更換,違者限期未改可依身權法99條處1至5萬元。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鬍迪琦表示,過去對於博愛座並未訂有統一圖示,由各大衆運輸系統各自繪設後張貼,有些特別加重長者圖案、有些過於花俏,常讓部分民衆誤解博愛座使用對象而衍生爭議,爲使民衆清楚瞭解優先席涵義,配合修正「大衆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完成優先席統一圖示。

胡迪琦指出,該圖示是參照國際ISO及日本JIS兩大國際性圖標系統的公共圖標來進行繪製,設計理念希望跟國際接軌、中性且簡潔,由左至右分別表達高齡者、孕婦、行動不便者、攜帶幼童及其他實際需要者,並要求所有運輸業者年底前更換完成,未完成且限期未改善可依身權法99條處1至5萬元。

▲交通部今公佈「優先席」統一圖示。(圖/交通部提供)

胡迪琦強調,優先席不限長者、孕婦,是給每一位有需求的人使用,臨時性的身體不適、其他無法直接透過外觀辨識的隱性需求者等皆可使用,後續也會請各運輸系統透過動態、靜態的宣導,讓民衆能夠更明瞭優先席設置的原意。

另外,考量隱性需求者可能因不好意思或難以清楚告訴他人需要座位,胡迪琦表示,此次也參考大衆捷運系統提供需求貼紙機制,設計優先席需求貼紙,提供其他大衆運輸業者或民衆自行下載使用。

對於外界認爲要廢除優先席、博愛座,胡迪琦也說,依照身權法認爲還是有其必要性,且優先席只是優先概念、禮儀宣導及觀念建立,不去做各種設定,希望大家透過圖示可以知道並非只有長者、孕婦可使用。

▲交通部參考大衆捷運系統提供需求貼紙機制,設計優先席需求貼紙。(圖/交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