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禁運豬隻5天!新北警加強稽查 違者最高罰100萬
新北員警巡邏時執行車輛欄查。(圖/警方)
因應臺中市出現全臺首例非洲豬瘟疫情,農業部於10月22日公告全國自當日中午12時起至27日中午12時止,實施爲期5天的「全國禁運豬隻、停止屠宰及搬運豬屠體(含內臟)」防疫措施。新北市政府隨即召開專案會議,警察局與動保處全面啓動防疫勤務,要求各單位於禁令期間加強稽查、通報與防堵,確保疫情不擴散。
依農業部公告內容,禁止任何豬隻自養豬場移出、停止屠體與內臟運輸,違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第8款處以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公告期間,肉品市場豬隻屠宰業務同步暫停,以杜絕病毒透過運輸、屠宰等環節擴散。
新北市警察局表示,本次配合禁令系依據10月23日「非洲豬瘟加強防疫作爲專案會議」決議,連假期間所有執勤員警如在巡邏、交通勤務中遇疑似載豬車輛,須立即攔查並通報動保處24小時專線(02-2959-6353)會同處理。
若動保人員無法即時到場,員警將先行拍照、填寫稽查紀錄表後交由主管單位後續裁處:若爲活體豬隻、屠體或肉品,應原車載回屠宰場,所有紀錄均須回報行政組與警察局,以防杜非法運輸。警方強調,該配合作爲是中央與地方統一防疫政策的一環,與其他縣市執行方式一致。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中央公告後,市府已同步要求各畜牧場、肉品市場及運輸業者落實禁宰禁運規定,截至目前爲止,尚未接獲任何違規通報案例。動保處提醒,若有違反規定情形,除高額罰鍰外,將列入防疫監控名單,並通報中央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