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高薪兼職”的幌子,騙取大學生個人信息

以“高薪兼職”爲幌子,獲取應聘大學生的個人信息並向他人出售。經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張某、劉某、秦某有期徒刑三年,部分適用緩刑,各並處罰金。

2023年夏天,常州多所高校的學生收到某中介發來的一則招聘信息:兼職工作,每天2小時,日結100元至200元。當時正在找工作的大三學生小林回憶,收到信息後,他和同學根據中介的指示來到了位於大學城附近的某人才市場。工作人員接待他們後,沒有任何面試,直接讓他們填了兩張採集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銀行卡號等個人信息的表格,隨後指導他們註冊開通淘寶店鋪,並下載、註冊了一些社交平臺App。很快,工作人員就告知小林“今天的兼職結束了”,還痛快地給他結清了200元工資。

像小林這樣來登記個人信息的學生不在少數。據統計,短短兩個月,有數百名大學生在這家人才市場完成了“信息採集”。這些找“兼職”的學生不知道的是,自己的信息正在被暗中交易。同年8月,武進警方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移送的線索,對某人才市場展開調查,很快,一個分工明確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原來,2022年8月,張某創辦了某企業服務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經營勞務招聘等人力資源服務業務。2023年6月,安徽的丁某(另案處理)找到張某想要合作。丁某稱,張某可以以招聘爲名找人註冊淘寶店鋪,然後將註冊的店鋪以及註冊人的個人信息打包出售給上線秦某,這些註冊的店鋪則被專門用來銷售假冒商品。

於是,張某便將目標瞄準了個人信息保護意識較爲薄弱,且希望通過兼職賺快錢的大學生。自2023年6月起,張某夥同劉某等人共同經營某人才市場。張某負責招募人員,劉某等人負責幫兼職人員註冊淘寶、支付寶賬戶,後將賬戶信息郵寄給丁某。2023年6月至8月,張某、劉某共計向下線林某(另案處理)收購和註冊了594個淘寶賬戶發送給丁某,獲利5.7萬餘元。

丁某收到賬戶信息後倒賣給秦某,秦某再倒賣給不同的上線用於開設銷售假貨的淘寶店鋪。經查,丁某從中獲利5.6萬餘元,秦某獲利14.4萬餘元。

今年3月,該院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張某、劉某、秦某三人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於日前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