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詐應融入「網際生態系」

詐騙集團以汽車載假基地臺發送釣魚簡訊,假冒銀行、臺電、臺水、遠通電收公司或以普發現金1萬元,騙取信用卡資料盜刷,遭警方查獲。記者李奕昕/攝影

臺灣詐騙猖獗已成國安危機,不僅案件數屢創新高,造成的經濟損失更令人怵目驚心。民衆普遍認爲政府打詐沒有在做實事,傳統打詐機制顯然失靈。

現行打詐主要延續被動的「個案偵辦」思維,等到民衆報案纔開始調查。這種模式在應對跨境且手法多變的網路詐欺模式時面臨諸多困境,例如追查複雜金流、數位證據易滅失等。更甚者,現行法律存在顯著漏洞,法規對詐欺贓款追討採「報酬說」,導致詐騙車手就算詐得三百萬元,最終可能僅需返還七千餘元,讓被害人求償無門,嚴重打擊受害者信心。

面對數位時代的嚴峻挑戰,打詐機制必須從傳統的「被動反應」轉型爲「主動出擊」,全面升級爲「網際空間生態系統犯罪偵查模式」,就是把網際網路視爲一個完整的生命有機體,而詐騙集團就是其中病變的「毒瘤」,不再等待毒瘤長大、擴散、造成傷害後才處理,而是從源頭追蹤、分析其生成與傳播路徑,從根本阻斷詐騙的養分與工具,藉此提升打詐的效率與精準性。

此模式將網際空間視爲由「資訊通信技術」、「數位內容」、「使用者行爲」及「環境因素」四大核心要素構成的生態系統,強調各要素間的互動與整合。

首先,是強化資訊通信技術。導入AI與大數據分析,建立智慧化偵查平臺,實現主動式犯罪預防。例如,透過分析異常金流與虛擬貨幣交易,能在詐騙發生前或初期自動識別可疑模式併發出預警,讓金融機構得以迅速凍結可疑帳戶,以有效避免鉅額損失。

第二,深耕數位內容分析。發展自動化內容辨識技術,建立完整的詐騙話術資料庫,透過機器學習持續優化,即時監控與過濾。面對高發的假投資詐騙,系統能主動辨識社羣媒體上帶有「高報酬」、「保證獲利」等關鍵字的詐騙資訊,及時阻斷其傳播,直接下架詐騙網站或封鎖帳號,大幅減少民衆接觸詐騙的機會。

第三,整合使用者行爲情資。強調跨部會情資整合,建立犯罪社羣網絡分析模型,掌握詐騙集團的組織架構與運作模式。這意味執法單位能從逮捕單一車手,轉變爲「打羣組」、「打產業鏈」,從根本上瓦解犯罪集團。同時,強化執法人員在資安、數位鑑識等領域的專業訓練。

第四,優化環境建構。着重於法規制度的完善與國際合作機制的強化。行政院正擬修法,將現行的贓款追討「報酬說」改爲「被害人被詐騙金額說」,要求詐騙犯全額返還其所騙取的金額,並針對高額詐欺加重刑責。同時,加速簽訂國際司法互助協定,建立即時跨境情資交換機制,讓民衆即便被境外詐騙集團所害,我國執法機關也能迅速透過國際合作,協同凍結資產並引渡涉案人員,有效追回贓款。

打擊網路詐欺是持續演進的「軍備競賽」。臺灣必須加速從「被動反應」轉變爲「主動出擊」,不僅要導入科技工具,更需要政府在組織上整合資源,成立專責網路犯罪偵查中心,並在法規與國際合作層面加速完善制度。唯有如此,纔能有效遏止詐騙狂潮,讓民衆重拾對社會安全的信心,並最終實現「無詐騙韌性社會」的終極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