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義滅親揭惡行!色弟弟闖房5次「狂摸親姊胸部」遭判1年1月
一名男子對親姊姊伸出狼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男子阿志(化名)竟對親生姊姊阿玲(化名)起色心,他多次闖進姊姊的房間,撫摸她胸部共5次,且每次的時間長達1至2分鐘,讓阿玲身心飽受折磨。法院認定阿志爲滿足私慾犯案,雖坦承犯行,但依舊沒得到姊姊原諒,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月,案件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志與女子阿玲爲姐弟關係,二人間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4款的家庭成員關係。沒想到,阿志竟對姊姊起了淫念,他自2020年底某日至2024年4月某日止,不斷違反姊姊阿玲的意願,在阿玲房間撫摸對方胸部5次,每次約有1至2分鐘。
姊姊阿玲忍無可忍,只好大義滅親,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報案,阿志也因涉犯家庭暴力罪之強制猥褻案遭檢方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阿志身爲告訴人的胞弟,竟爲滿足一己私慾,對姊姊做出強制猥褻行爲,未尊重對方身體自主權,導致姊姊身心受創甚鉅,雙方未和解、阿志也沒能取得原諒。考量阿志犯後坦承犯行,兼衡教育程度、家庭生活及經濟狀況、無前科、本案手段、情節、所生危害等情狀,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共5罪,各處有期徒刑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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