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評鑑「不合理」 校方:教部可糾正 勿因個案否定
大專校院教師評鑑制度爆出濫用爭議,讓教師大嘆教書成了「集點人生」,教團則呼籲應修法廢除。不過大學端認爲,不合理的評鑑項目應爲個案,且教育部也設有校務評鑑機制,應能適度糾正,希望不要因個案就否定行之有年的教師評鑑。
開南大學電影與創意媒體學系副教授黃品堯指出,學校上學年通過新的教師評鑑辦法,過去舊版,跑一次招生可給一分,新版改爲給○點五分,整體評鑑及格分數提升至七十五分,且一年就要評鑑一次、疲於奔命,質疑這種做法合理嗎。
黃品堯也說,近年學生在校內抽菸也沒有老師敢講話,因部分評鑑是由學生評教師,長久下來就是老師不敢管學生,以免屆時優先檢討的對象是老師。
義守大學校長古源光則認爲,根據大學法規定,大學教師職責包含教學、研究、服務。要求教師研究需達一定水準,發表一定數量的學術研究,教學讓學生能實質受益等,評鑑纔有意義。
古源光說,若要求教師募款、招生並以此當評鑑標的,當然沒道理,不過上述都是個別學校的問題,不應以此要求廢除整個評鑑制度。
暨南大學校長武東星也說,如果學校訂立不妥適的教師評鑑目標,教育部其實設有校務評鑑機制,可適度糾正,並要求學校改善。
武東星也指出,教師需要一定的檢視,當然也需要被鼓勵,不應該因部分學校設立不妥適的標準,就要求刪除評鑑。大學應善用教師評鑑,適度引導老師往學校特色、目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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