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修法座談 學生團體籲:校長遴選委員會納入學生代表
民進黨籍立委範雲(前排右二)今天召開「大學法修法暨2025年學生會與教育部次長有約」座談會,邀請49校學生會出席,與教育部高教司司長廖高賢(左一)、常務次長朱俊彰(左二)座談。記者許維寧/攝影
大學法自2005年全文修正以來,已有20年未大修。學生團體「大學法改革陣線2.0」今提出2025年學生版大學法修正草案,草案主張欲將學生事務會議、申評會議等表席次提升至三分之一;校長遴選制度應納入學生代表等。
民進黨籍立委範雲今天召開「大學法修法暨2025年學生會與教育部次長有約」座談會,邀請自49校學生會出席,並由大學法改革陣線2.0提出學生版大學法修正草案。
大學法改革陣線召集人蔡璟鴻表示,主張現行大專校院並校應經由校務會議討論,避免教職員生成爲操盤人士利益結構下的犧牲品;校長遴選制度則應納入學生代表,目前僅極少數學生可參與校長遴委會,因此候選人多不必採納學生意見,縱然多所學校學生會均辦理與候選人有約等座談,但很少應約參與或正面迴應學生問題,希望教育部能優先參考政大案例,協助跳脫利益結構框架,公正投出人選。
再者,蔡璟鴻也說,也盼強化學生賦權,研議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提升至三分之一,突破學生代表不得小於十分之一的天花板,而校務會議等全體人員代表,人數應以不超過一百人爲原則。
蔡璟鴻指出,「30年後的社會,就在現行的大學校園內。」上次大學法修法已是20年前,近年來多次倡議修法未果,希望這是最後一次倡議、修法成功。
立委範雲則談到,大學法過去僅2次修法成功,對此也提出三大改革方向,包括「開放、彈性的高教」,增加大學自治彈性,不要再當教育部大學;再者,則是「強化師生權益」增進學生自治和校務參與;也要「完善治理與監督機制」,如完善校務會議、落實師生治校,以歐洲各國爲例,學生於校務會議的代表席次佔四分之一,臺灣應能努力。
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則迴應,目前大專校院啓動合併討論時,程序上均有經過校務會議,會下再設立一整並委員會,都會就師生權益做討論,是目前的既有機制。
而針對校長遴選委員會,廖高賢也說,之前徵詢意見時,確實不少學生都表態羨慕特定學校運作模式,但公、私立大學性質不同,私校校長遴委會是否比照公立學校加入師生代表,日前私校協進也認爲應要再研議。又一般大學中,約四成學校校務會議人數超過一百人,但高教有一校300、400人的小校,也有3萬人的大校,要以不超過100人爲原則,還需再徵詢各協進會意見。
常務次長朱俊彰則說,尚未修法前,教育部已有相關政策或引導措施,可採用高教深耕、績效獎金、私校獎補助款等鼓勵學校先行或訂立相關指標。如現行42所公立大學中,29校校長遴委會已納入學生代表,教育部初步鼓勵學校適度納入一人,若運行得當,可再陸續納入二、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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