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51公頃太陽光電違規開發被抓包 高市府說話了
高市議員邱於軒今天與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議員朱信強、宋立彬、李雅芬等民代一同前往大樹「和山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案場會勘,邱於軒直說,「看了真的很心痛」。(摘自邱於軒臉書)
高雄大樹區一處51公頃山坡地,遭業者開發爲太陽能光電場,卻屢爆違反水保等爭議,近日被發現超出內政部核給開發計劃範圍。國民黨立委柯志恩、高市議員邱於軒等人今(16)日前往視察,邱痛批,「錯誤的能源政策,比貪污更可怕」。對此,高市府迴應,已於5月6日勒令業者停工,促請經濟部能源署要求拆除違規光電設施,若業者不改善,能源署將不核發電業執照。
邱於軒今天與柯志恩、朱信強、宋立彬、李雅芬等民代一同前往大樹「和山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案場會勘,邱於軒直說,「看了真的很心痛」,該地所有權屬臺灣自來水公司,也曾出借給國防部做「和山靶場」,後續因協助且爲配合政府能源政策而公開標租作爲太陽光電發電設施使用。
高市議員邱於軒今天與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議員朱信強、宋立彬、李雅芬等民代一同前往大樹「和山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案場會勘,邱於軒直說,「看了真的很心痛」。(摘自邱於軒臉書)
高市議員邱於軒今天與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議員朱信強、宋立彬、李雅芬等民代一同前往大樹「和山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案場會勘,邱於軒直說,「看了真的很心痛」。(摘自邱於軒臉書)
邱於軒質疑,2020年申請時能源局針對太陽能光電設施開發的法規不完善,只要非屬重要溼地就可以免環評,這高達51公頃且部份坡度高達30%、40%的太陽能光電案場,未經環評。
邱於軒痛批,原本翠綠山坡地因開發而變成光禿禿的土坡,豪大雨來時甚至有土石崩落的危險,當地里長和衆多在會勘時氣的到場抗議,該案場因逕行擴大開發範圍7500平方公尺違反水土保持法、區域計劃法和電業法,接連被罰處6萬、30萬和50萬。
邱於軒直指,再多的裁罰都無法彌補對環境的傷害,居民也被迫生活在土石流的風險中,爲了滿足非核家園的「太陽能綠電」發電量,剷平綠油油的山頭,這真是無比荒謬的能源鬧劇。
針對和山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因超出內政部核給開發計劃範圍,更有水土保持相關違失,高市府迴應,市府已於5月6日令業者停止施工,並於6月促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署應立即要求業者拆除清理不可開發區太陽光電設施,並限制業者應立即停工,不得施作太陽光電發電相關設施。
經發局說明,該太陽光電發電案,市府依職權僅就確認籌設計劃書文件齊備及無違反禁限建相關法令轉送中央,電業籌設許可及施工許可均由中央主管審查覈發。
經發局說明,該案爲太陽光電發電,由經濟部於2020年底核發籌設許可在案,然經發局主動稽查,本案業者確有與開發計劃及施工許可不符情形,於不可開發區施作光電設施,經發局已請經濟部能源署依電業法規定裁處,要求業者應先完成改善,併發函促請中央立即要求業者停工、拆除清理不可開發區太陽光電設施,並應依開發計劃修正工程計劃書相關圖面報經中央覈定。高市地政局也已丈量確認違法面積,將依法裁處。
針對水土保持計劃執行,高市府水利局表示,迄今累計水保監督檢查計15次,截至今年5月違規裁罰6次共90萬元,依規定辦理行政處分,並已協調開發單位停止未開發區開挖,要求已開發區加速完成水保設施與防汛整備。
經發局強調,中央正研議針對施工不當及營運狀況不良之業者建立監督及汰除機制,經發局將持續追蹤,以確保再生能源政策推動同時應兼顧地方安全。針對本案,經發局表示,若業者持續無法完成改善,爲維護整體環境及公共安全,經濟部能源署應廢止其核發之電業籌設許可及施工許可並不得核發電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