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檢查亂開藥將減少 廣東確定普通門診年度按人頭付費標準
廣東明年改革醫保機構向醫療機構的門診醫保支付方式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陳輝
近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發佈《關於建立健全門診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明年1月1日起實施包括普通門診按人頭付費、門特部分病種探索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村衛生站可作爲普通門診選點等重磅改革內容。雖然這是醫保機構(如醫保局等)向醫療機構支付醫保基金的方式和方法發生了變化,看似與患者沒有直接關係,但是也對患者的就醫影響重大。記者採訪了相關專業人士對此次改革進行解讀。
“按人頭付費”:
大檢查、亂開藥將減少
此次改革的核心之一,是“確定普通門診年度按人頭付費標準”,並“向收治老年患者和兒童患者佔比高的醫療機構傾斜”。
在過去,醫保機構主要根據“具體醫療項目的數量”(如檢查次數、開藥劑量等)來向醫療機構門診醫療支付費用。門診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採用“按人頭付費”的支付方式,截至目前,廣東省已有包括東莞、珠海在內的18個市開展,這種支付方式對普通門診開展類似於一種打包付費的模式,例如,一家醫院每年服務1萬人,以每人頭付費標準爲100元計算,那麼醫保部門支付給這家醫院的年度費用就是100萬元。醫院省下的錢可以留用;如果超支,醫保不額外補錢。以前個別醫院會靠多開藥、多做檢查賺錢,現在按“人頭”或“病種”給付固定費用,過度醫療的現象將越來越少。
老年患者和兒童患者通常由於身體機能等因素,可能需要更多的醫療資源投入。“向收治老年患者和兒童患者佔比高的醫療機構傾斜”的改革,意味着醫保部門將給這類醫療機構更高的付費標準,同時也有利於更好地保障特殊羣體的醫療服務質量。
家庭醫生開長期處方:
慢性病藥物可開幾個月
家庭醫生與鄉村醫生,作爲城市社區與鄉村地區的“健康守門人”,本次醫保支付改革與他們息息相關。
改革提出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醫保支付工作,其中基本醫療服務費用由普通門診統籌基金和個人按規定支付,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家庭醫生費用,實施按人頭包乾,結餘留用,超支不補。並鼓勵支持家庭醫生開展糖尿病、高血壓病診治和管理,探索實施按病種付費。
支持已納入醫保定點管理的村衛生站作爲普通門診選點,合理分配按人頭付費標準。鼓勵村衛生站開展高血壓病、糖尿病等門診特定病種服務,支持村醫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供更多的上門服務、長期處方等參保羣衆可感可及的服務。
這次改革對家庭醫生與鄉村醫生來說是非常利好的。
家庭醫生簽約患者後,醫保按人頭給錢,能拿更穩定的收入。改革還鼓勵家庭醫生承擔糖尿病、高血壓病診治和管理,讓他們在專業領域有更大的發揮空間。
改革支持村衛生站看門診,還支持醫保報銷,村民在“家門口”看病,村醫的就診量會增加,同時,改革鼓勵村醫加入家庭醫生團隊,村醫的服務內容更豐富。
對患者來說,在村衛生站、社區醫院看小病,報銷比例提高,還能省去跑大醫院的麻煩。慢性病患者簽約家庭醫生後,能一次開夠幾個月的藥,真正實現“小病不出村、社區”,讓醫療服務更貼心、更便捷。
按病組/病種分值付費:
醫院用有限費用看好病
門診特定病種是指符合醫保規定,能在門診治療且可按規定報銷的特殊病種。廣東省門診特定病種有53種,均不設起付線,報銷待遇比普通門診更高。
此次改革明確,有條件的地區可在省醫保局制定的門診特定病種範圍內,選取部分病種開展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
“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是醫保部門向醫療機構付費的兩種關鍵方式,多用於住院醫療費用的結算。以按病種分值付費爲例,是指利用大數據將疾病按照“疾病診斷+治療方式”組合作爲付費單位,根據每年應支付的醫保基金總額確定每個病種的付費標準。
此次改革將“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引入到門診特定病種診療,意味着醫院需在規定的費用範圍內爲患者提供醫療服務,這促使醫療機構主動減少不必要的檢查、檢驗和藥品使用。
專家觀點
“改革實施後,鄉鎮衛生院與村衛生站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要留意的是,醫院可能會出現因按‘人頭’或‘病種’付費而推諉複雜病人的情況,爲此,醫保部門需要加強監管。”
——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醫療保險事務部負責人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