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高雄濫倒頻傳 議員籲設環保警隊
高雄市幅員廣闊,田寮、路竹與阿蓮等地違法棄置層出不窮,議員黃明太每年至少接獲逾10件陳情,深感環保局稽查人力有限、基層警對環保法規專業度不足,他建議設專責「環保警察隊」。警察局表示,涉及組織編制,須審慎研議。
25年前旗山溪爆發有害廢溶劑污染事件,影響大高雄民生用水甚鉅,後續成立高屏溪河域管理委員會,設專責警力。
近日爆發廢棄物濫倒事件,議員黃明太經手陳情案數量衆多,有時是國有土地遭人濫倒廢棄物,或地主出租土地,說好蓋停車場卻沒蓋,被承租人違法堆放磚塊、瓦片或鋼筋等物品。有些找到行爲人,有些則偷倒就跑了,只能追究地主責任。
黃明太說,案件常涉及國有財產署、農業局、地政局、環保局及警方等,各機關權責複雜;環保局稽查人力不足疲於奔命,第一線員警未接受專業訓練,不熟悉廢棄物清理法,須環保局協助才能製作筆錄移送法辦。
「萬一沒處理好,有可能死人!」黃明太強調,一般營建混合物危害不大,若是A類有害事業廢棄物如汞、銅、鉛等類污泥,沒有固化就掩埋,會污染地下水,對環境危害嚴重;環保局人力不足,建議警方抽出一部份人力,設環保警察隊。
環保局長張瑞琿坦言,稽查科北股僅17人,負責18個行政區,單一區面積可能比原高雄市還大。警察局長林炎田說,牽涉組織編制,需再研議;警方與環保局合作密切,只要認定廢棄物就會報地檢署指揮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