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庭詐騙犯裁定 檢察官:很灰心法官成周處三害之一

最高法院大法庭昨統一法律見解,裁定詐騙被告認罪並繳回「實際取得的酬勞」即可減刑,若沒犯罪所得,自白就符合減刑規定;基層檢察官痛批白癡大法官,直言「真的很灰心」,前端努力的打詐、後端法官很努力的阻詐(阻礙打詐),更認爲法官就是周處三害之一。

最高法院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裁定詐騙被告認罪並繳回實際取得酬勞即可減刑,但有4名大法庭成員不贊同而提出不同意見書。法務部也表示,裁定結果與立法目的違背,深表遺憾;爲避免個案引用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見解,造成不當減刑結果,將盡速啓動修法作業。

一名資深基層檢察官今天指出,詐騙犯認罪繳回「酬勞」就可減刑,問題是詐騙犯有沒有獲得酬勞都是看他的片面供述,每個被逮車手都會辯稱「我還沒有領到酬勞」、「今天是我第一天工作就被逮捕了」。

檢察官表示,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修法意旨,是希望重判這些詐欺犯,讓臺灣早日擺脫詐欺王國的辱稱,結果從去年8月施行後,只發現這個專法幫人權法官們打開了一扇窗,就是拼命的依法幫詐欺犯減刑。

但法律明文規定加重的部分,法官就會說難以認定車手與詐欺集團間有犯意聯絡,因爲車手不知道詐欺集團以何方式詐騙被害人;檢察官直指,法官是在侮辱自己的智商吧,在辦案實務中,端看被羈押的車手,就能體會吸星大法,源源不絕的案件被告吸進來。

這名檢察官痛批,白癡大法官在大法庭的裁定根本是豬隊友,讓其再次肯定法官就是周處三害之一的理論;檢察官直言,最近偵辦詐欺案件真的很灰心,前端努力的打詐、後端法官很努力的阻詐(阻礙打詐),總有不如歸去之感。

另外,政府承諾的3%加薪,從1月已經遲延給付到現在,說好的5月會給付也還沒有,微薄的打詐加班費時有時無,一堆政客忙着政治鬥爭,司法單位忙着幫忙政治辦案;檢察官直言,光是自己服務的地檢署,今年已經有多人離職。

檢察官認爲,目前臺灣首要之務還是「打詐」,政治人物首要之務是搞好「民生經濟」,因爲大多數人民不會管誰當總統、行政院長,人民在意的是吃飽喝足、平安喜樂。

最高法院大法庭昨統一法律見解,裁定詐騙被告認罪並繳回「實際取得的酬勞」即可減刑,若沒犯罪所得,自白就符合減刑規定。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