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第三度提名否 總統府:適時發布相關訊息

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今天聲明表示,大法官行使職權合法組織門檻是10人,不應參與違法評議與判決。總統府說明,維護憲法機關正常運作是總統和立法院共同的憲政職責,總統已兩度提名共14位大法官人選,均未獲立法院同意。有關第三度提名事宜,將適時發佈相關訊息。

依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2項規定,大法官審理、評議已受理案件的合法組織門檻是10人。司法院目前有8名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髮布聲明指出,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所爲評議自屬違法;基於守護憲法之義務,大法官不應參與案件之違法評議與判決。

民衆黨團說明,欲解決憲法法庭不達開會門檻的困境,當務之急應建請總統賴清德提名適格適任的大法官人選。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晚間表示,維護憲法機關正常運作是總統和立法院共同的憲政職責,總統已兩度提名共14位大法官人選,均未獲立法院同意。有關第三度提名事宜,總統府將適時發佈相關訊息。

郭雅慧強調,大法官依據憲法獨立行使職權,克盡守護憲法職責,並應遵守法官倫理及自律規範,這是國人的共同期盼;也呼籲現任8位大法官集思共謀良策,讓憲法法庭能在合憲前提下,早日恢復正常運作,發揮憲政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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