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不足額仍同意受理 綠委聲請憲法訴訟法釋憲、暫時處分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針對憲訴法聲請釋憲,憲法法庭5月12日舉行說明會,14日同意受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暨暫時處分一案,憲法法庭5月12日舉行公開說明會,經依憲法訴訟法第32條第2項評議後,5月14日經大法官過半數同意受理。
目前大法官只有8位,憲訴法第32條第2項規定「聲請案件之受理,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未達同意人數者,應裁定不受理。」
國民黨與民衆黨立委聯手修正後的憲訴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宣告違憲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憲法法庭決定受理後,何時能開庭仍是未知數。
由於新法已經公告施行,在未補足大法官前,憲法法庭的任何動作都引來極大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