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不還手”?何時告別“和稀泥式的公平”

這兩天,“被打還手,不一定是互毆”,引發輿論熱議。

事情的起因是2020年,張女士在自己開的飯店裡,莫名遭遇兩名醉酒男子毆打,慌亂中她用啤酒瓶打了其中一人的頭。結果她被拘留5天,還罰款200元。張女士表示不服,決定上訴。從公安到法院,從一審到三審,打了整整四年官司,直到檢察機關發現了新證據,原來那個醉漢是自己撞到了暖氣片才受傷的。最終改判張女士是正當防衛,撤銷了之前所有的處罰。

“司法不能‘和稀泥’”,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它承載着人民對公平和公正的期待。

花了整整四年時間,張女士的官司最終雖然贏了,但只有她自己知道這個過程有多不容易。她沒有做錯事,卻要一次次去證明自己的清白。

這一次,是一個信號,也可能是一個告別,我們或許終於可以告別“和稀泥”的年代了。

就在下個月,繼續審議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中,新增了正當防衛的詳細條款。一個不算大的案例,正在推動一個法律條款的改變。 我們不希望每個人都變得強硬,但我們希望,在關鍵時刻,身後有法律爲正義“撐腰”。

編輯: 秦揚軻

視頻編輯: 黃豔琳

責編: 趙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