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首波成案何時宣告? 中選會:6/20開會後對外說明

▲中選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臺北報導

大罷免第二階段連署書已有31個罷藍委案完成送件,而《選罷法》規定,地方選委會應於送件後40日內完成查對,中選會今(7日)表示,將於20日召開例行委員會議,屆時將於會後針對首波罷免案成案對外說明。

根據《選罷法》第83條第1項,選委會針對立法委員之罷免應於40日內,查對連署人名冊;第2項,經查對後,如不足規定人數,由選委會通知提議人之領銜人於10日內補提,嗣後,連署人數符合規定者,選委會應爲罷免成立之宣告。

全臺大罷免邁向最後投票的第三階段,地方選委會正緊鑼密鼓查對立委罷免案的二階連署,若依罷免案送件日程推算,除了於5月12日送件的張智倫(新北第8選區)案、林德福(新北第9選區)案、5月23日送件的林沛祥(基隆選區)案,以及6月3日與6月4日纔剛完成補件的馬文君(南投第1選區)與遊顥(南投第2選區)案之外,其餘26件罷免案將於委員會議前進入補件程序,或於當天委員會宣告罷免成案。

中選會表示,6月份中選會委員依例原本就安排於6月20日(五)開會,又首波區域立委罷免案二階連署名冊查對期限亦以6月中旬前後結束者居多,因此,將於6月20日(五)該日開會審定。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在6月20日(五)會後,約莫傍晚時分前後,中選會將循例對外發稿做相關說明,然而,現階段選務不語,自不做查對進度或結果之不必要評論或迴應,則請各界諒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