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罷免通過何時解職?中選會給答案:8/1「審定公告日」當天
圖爲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姚志平攝)
7月26日將舉辦第一波罷免投票,中選會今(24)日舉辦記者會說明,726當天投開票會採取「今日事近日畢」原則,當天就會開票完畢,接着中選會將依法在8月1日的「審定公告日」依法審定,遭審定罷免通過者依法當天就會解除職務,也就是當天就不能擔任立法委員。
針對罷免結果,若是有立法委員罷免通過,何時會解職;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罷免投票是在7月26日辦理,當天投票同時也會開票結束,依照法定程序,各地開票、計票結果,要先由地方選委會審認,審認通過後再回報給中選會做審定。
他指出,依照中選會已公佈的選務工作程序進行表,對外周知爲7月26日是投開票日,8月1日是審定公告日,所以8月1日當天會就投開票的結果依法審定,而依照《選罷法》規定,如果在8月1日審定日遭審定爲罷免通過者,依法是當天予以解職。
陳朝建表示,解職者當天就不能再擔任立委、行使立委的職權,這些通通是法律所明定,選務機關是依照法律的規定,來執行選務的辦理跟相關公告事務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