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抗爭太陽能工程索賄300萬元 屏檢起訴建請6年以上徒刑

屏東縣萬巒鄉成德村長林榮慶,今年初帶人向村內正在施作太陽能發電系統的綠暉公司索取300萬元回饋金,致使綠暉工程延宕,損失1200萬餘元。屏東地檢署調查後認爲林男涉犯貪污、強制罪等,惡性重大,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6年以上有期徒刑。

屏檢調查,綠暉能源公司爲建置農業設施(室內漁業養殖)暨太陽能發電系統,向私人承租屏東縣萬巒鄉某段地號,並於2023年9月取得屏東縣政府核發的建照,並排定今年6月間竣工。

林榮慶身爲村長,明知綠暉已取得建照,卻帶動民意輿情,並號召民衆前往抗議,假藉案場施工導致影響居民交通、施工噪音擾民、沒有向村民召開說明會、爭取回饋金等理由,夥同梁姓、李姓、吳姓等民衆,今年1至3月多次前往綠暉公司施工案場滋擾。

林榮慶對施工人員恐嚇威脅,揚言動員抗爭、破壞機具,藉此要求該公司支付回饋金300萬元。綠暉公司負責人心生畏懼,害怕若未支付回饋金將造成施工案場工程延宕、機具被破壞及施工人員人身危害,與其多次協商,金額從300萬元降至150萬元,致工程延宕近1年,造成業者1200萬餘元損失;所幸經屏地檢及時查緝款項,綠暉尚未實際交付。

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認爲林榮慶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藉端勒索財物未遂,及刑法強制、恐嚇危害安全、無故侵入他人附連圍繞之土地等罪嫌;林榮慶惡性重大,有辱官箴,犯後否認犯行並飾詞狡辯等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6年以上,其餘犯嫌則求處3年6月及1年6月不等的刑度。

林榮慶於綠暉公司案場對施工人員恐嚇威脅,揚言動員抗爭、破壞機具。記者潘奕言/翻攝

林榮慶(左)及李姓男子於綠暉公司案場滋擾施工人員。記者潘奕言/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