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風控指引上升爲國家標準,業內人士:尚需打通落地的“最後一公里”

催收行業終於迎來了國家標準。近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互聯網金融 個人網絡消費信貸 貸後催收風控指引》(下稱《風控指引》)。

據瞭解,這是我國首個聚焦貸後催收業務的國家級規範,填補了貸後催收環節長期存在的規範空白,爲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提升從業機構合規管理水平、識別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行爲提供了權威依據,是貸後催收行業邁向規範健康發展的關鍵一步。

不過,多位業內人士接受第一財經採訪時表示,上述《風控指引》在具體執行、落地層面還需打通“最後一公里”。

近70萬條投訴中包含暴力催收

《風控指引》由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主管部門爲中國人民銀行,由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同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通信企業協會、中國互聯網協會、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和相關行業機構共同起草。

去年5月15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曾發佈《互聯網金融貸後催收業務指引》,此次《風控指引》發佈並實施後,《互聯網金融貸後催收業務指引》同時廢止。

“去年出臺的是行業標準,今年正式上升爲國家標準,該標準的出臺有利於催收行業規範健康發展。”廣東省小額貸款公司協會秘書長徐北對第一財經說。

催收是一個傳統的、充分競爭的且以民營資本爲主導的行業,用業內人士的話說,這個行業門檻低,誰都可以進來,但並不是誰都可以活下來。

自2015年以來,銀行“不良”雙升,一系列與不良處置相關的產業日漸興旺,其中就包括處置無抵押信用類不良資產的催收行業。不過,隨着催收行業走到聚光燈下,一幕幕行業負面被曝光,尤其是在暴力催收方面,再加上相關的政策法規尚待完善,邊界不清,參差不齊,導致行業整體聲譽不高。

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截至目前已有近70萬條投訴中包含暴力催收,其中包括頻繁騷擾債務人或其家人同事、泄露個人信息、暴力恐嚇、冒充公職人員、催收人員態度惡劣等。比如,一位用戶投訴,催收公司頻頻給其前妻的單位打電話,騷擾無關人員。

上述《風控指引》對於催收行爲邊界作出了明確的界定,諸如以語音形式進行告知式催收,同一金融機構和其合作的第三方催收機構對單一債務人撥通電話頻次每日合計不應超過3次,與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在催收時間方面,雙方已事先約定催收時間的,催收作業從其約定。雙方未約定催收時間的,催收作業不應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進行。聯繫人明確拒絕催收人員的請求或要求催收人員不得再聯繫的,催收人員不應再與其聯繫。

另外,金融機構和第三方催收機構應對催收全過程進行記錄,確保記錄真實、客觀、完整。第三方催收機構應向金融機構提供完整的催收記錄。相關記錄應至少保存2年。

落地“堵點”尚待打通

不過,第一財經在採訪中發現,《風控指引》在實際落地層面上還存在一定的“堵點”。

“一是《風控指引》雖然是國家標準,但還未上升到法律法規的層面;二是沒有一個強有力的監管機構來監督執行,比如,催收機構如果不執行的話,如何處罰,誰來處罰,這都需要明確。”一位催收行業人士接受採訪時說。

廣東中漢律師事務所行政副主任何偉峰對第一財經分析,催收公司沒有專門的牌照,進入門檻低,沒有專門的監管機構和法律法規約束,目前僅有《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催收非法債務罪,或是此前適用的尋釁滋事罪等,其對行業的規範是遠遠不夠的。

“催收行業事實上可以借鑑律師事務所的監管模式,我們上有律師協會,以出具律師函爲例,如果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函不正規,律師協會有權要求律師事務所停止接案三個月。”何偉峰說。

徐北說,爲了推進《風控指引》切實落地執行,建議監管部門擬定相關實施細則。

據瞭解,催收行業目前的主要約束機制來自委託方,即商業銀行監督規範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服務的企業。

何偉峰說,事實上目前銀行業對於委外催收的管理、監督標準已經高於上述《風控指引》,“委託方通常會制定詳細的業務操作規範約束催收公司的催收行爲,比如電話錄音、上門錄像,催收的時間段、催收次數等,並定期檢查。”何偉峰說。

另外,何偉峰透露,近兩年,催收行業出現了一個明顯的變化,銀行的委外催收機構,越來越傾向於將第三方催收公司替換爲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本身具有牌照,同時作爲法律從業人員,律師事務所在規範操作方面相較第三方催收公司更具優勢。”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