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校園拍到地檢署!男大生偷拍300多部女子如廁片 下場出爐

盧姓男大生在大學校園內及臺南地檢署女廁偷拍女子如廁,被臺南地方法院判刑2年2月。(郭良傑攝)

臺南某大學夜間進修部盧姓男學生去年4月在校內躲進女廁偷拍,遭受害女子識破被逮,竟在交保後再犯2次,還曾在臺南地檢署內女廁偷拍,檢方認定他有再犯之虞聲押獲准。檢警查出盧男手機內有300多部偷拍女子如廁影片,臺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盧男涉犯5次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應執行2年2月。

判決指出,盧男2022年即因在高雄某女廁偷拍被查獲遭判刑3月,卻不知悔改,去年一月間,他拿手機潛入臺南地檢署管制區內的女廁進行偷拍,同年3月,又在他就讀的大學女廁,連續偷窺女子如廁偷拍,4月間在校內第二次偷拍時,被害女子發現有手機鏡頭伸入女廁內對她偷拍,當場呼叫在廁外等候的男友及校警一同逮住偷拍的盧男。

盧男頂着一頭金髮、穿著白外套,雖矢口否認仍被識破,被逮後他才坦承,他雖因前案被判刑,入獄3月,依舊沒辦法控制想窺視女性器官的慾念,因而繼續偷拍,被逮交保後竟再犯兩次被逮,檢方認定他的惡性重大,且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校方則透過校安管道通報,將盧男依性平程序做行政處置,將他勒令退學。

盧男審理時辯稱,他偷拍動機是因性別認同有問題,對異性性器官好奇所致。檢警查出,他於去年1月在臺南地檢署管制區內女廁,從隔間牆板上方縫隙伸出,以手機竊錄女子如廁性影像;去年3、4月再犯2次,第二次作案時被當場逮獲。

被害女子指控,當時她在女廁內上完廁所穿褲子時,看到後方門縫有1支手機鏡頭突出來,她意識到被偷拍了,馬上衝到廁所外面告訴男友,男友馬上打電話通知教官來處理,會同校警,將從女廁走出的盧男逮捕,扭送警方偵辦。

檢警從盧男遭查扣的兩支手機查出,從前年8月至去年6月被查獲止,共有300多部偷拍女子如廁性影像,因僅拍攝到被害人下體、腳部,未拍攝到多數被害人正面,無法尋找被害人,無法全部追訴。

法官判決指出,盧男多次在就讀大學及臺南地檢署女廁非法攝錄女子如廁下體影像,除侵害隱私外,更造成告訴人心理創傷,其行爲對於該校學生造成極大恐懼及困擾。他在審理中坦承4罪,請求調解而遭拒,迄今未能與告訴人和解或取得原諒,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共5罪,判應執行2年2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