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幫兇到漏網之魚:如何追責財務造假“第三方”合謀者?
一年一度的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又一次如期而至。
回望上市公司造假,那些觸目驚心的案例仍發人深省。正如紫晶存儲財務造假案,1.7萬名投資者利益受損、4家中介機構先行賠付10.86億元、上百起訴訟纏身……這組數字觸目驚心,僅僅掀開冰山一角。當監管風暴集中吹掃上市公司與中介機構時,一個由21家第三方組成的配合造假“隱秘鏈條”,卻隱匿在聚光燈之外。
記者的統計還揭示出,2020年以來,因收入舞弊被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上市公司中,近七成案件涉及交易造假。深入剖析58家上市公司交易造假案例,背後暗藏超600家第三方主體參與的痕跡。
這些在虛假合同簽署、資金流水僞造、業務數據包裝中扮演關鍵角色的造假協作方,尚未迎來應有司法審視。
當大量產業鏈上下游第三方公司深度捲入財務造假事件,這一現象折射出怎樣的市場治理困境?破解這一困局,又該如何構建權責明晰、執行有力的第三方責任制度體系?(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