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破保證獲利假象守護投資人權益 張宇明批同業「騙子」挨告獲不起訴
張宇明呼籲政府應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投資環境。(戴志揚翻攝)
資深投顧分析師張宇明日前在投資人熟悉的「168」週報上表示,有投顧公司涉嫌虛構「一季繳50萬,獲利目標150萬」的騙局,如同詐騙集團般洗刼散戶。他痛陳該集團長期以「保證獲利」話術迷惑投資人,實際卻是如同非法吸金的犯罪溫牀。此番言論被摩爾證券投資顧問公司分析師郭哲榮提告誹謗、加重妨害信用等罪,經過審理,最終臺北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張宇明表示這不僅是法律的判決,更是對正義的肯定。「無論惡勢力如何打壓,都無法掩蓋事實真相,也無法阻擋我們追求一個公平合理投資環境的決心。」
本案起源於證券分析師張宇明在其節目中批評同業郭哲榮,使用「騙子」、「操作技巧很爛」、「用騙來的錢就是不義之財」 等強烈措辭,並引用媒體168週報報導指稱郭哲榮涉及不當操作與投資人糾紛。郭哲榮主張這些言論損及其名譽與信用,控告張宇明涉犯刑法誹謗、加重誹謗及妨害信用等罪嫌。
根據不起訴處分書,檢察官認爲郭哲榮身爲投資分析師以及詐騙廣告常被仿冒的公衆人物,其專業操守與投資建議本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被告張宇明的言論雖屬尖銳,但並非無的放矢——他提供了《168週報》的具體報導、投資人受害錄音檔等證據,顯示其評論基於事實基礎與合理懷疑。妨害信用罪須以「散佈流言」爲要件,而被告所依據的媒體報導與投資人陳述並非無稽之言。予以不起訴處分。
有「股神」封號的張宇明是知名投顧分析師,也是「股神系統」軟體原創人,歷任承通投顧總經理、大宇國際投顧董事長。多年來,張宇明堅持「不用替股票算命,看懂當下架構最重要!」2024年空單曾創下九個月30筆贏27筆,被封爲「國內會員績效最佳分析師」封號。
張宇明呼籲政府應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投資環境。(戴志揚翻攝)
張宇明指出,摩爾證券投顧公司分析師郭哲榮透過節目吸引客戶,操作嚴重失利卻製造賺暴假象,一旦打電話進去就開始陷入洗腦陷阱,用保證獲利拐騙民衆繳費。事實上,政府從未覈准任何一張「保證獲利」金融執照!他強調,凡以「保證獲利」話術招攬者,100%是金融詐騙!由於有不少受害人向張宇明投訴,他決定站出來打擊詐騙,卻被郭哲榮提告,終獲不起訴處分。
張宇明強調,之所以願意成爲「吹哨者」協助自救會站出來大聲疾呼,是考量到「每個被詐騙的家庭都是完整世界的崩塌,而我只想做那個戳破保證獲利假象的人。」
張宇明表示,邪不勝正,是千古不變的道理。社會需要正義的聲音,需要堅持正義的力量。「我堅決打詐騙半年,沒有因爲威脅或打壓而沉默,反而會更堅定地站在真相這一邊。打造更公平、更透明的投資環境。同時也希望透過這次的事件,希望政府能建立更公平、更透明的投資環境。」
這項判決也凸顯了三大意義,判決明確援引刑法第311條,強調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的適當評論應受保護。檢察官指出,告訴人作爲投資分析師暨詐騙廣告常被仿冒的公衆人物,其專業操守與投資建議本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被告張宇明的言論雖屬尖銳,但並非無的放矢——他提供了《168週報》的具體報導、投資人受害錄音檔等證據,顯示其評論基於事實基礎與合理懷疑。
張宇明呼籲政府應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投資環境。(戴志揚翻攝)
其次,判決凸顯了公衆人物的特殊責任。檢察官引用最高法院見解指出,公衆人物既享有媒體話語權,自然應接受更嚴格的公衆監督。這一見解捍衛了社會的「知情權」:當投資分析師的表現涉及廣大民衆財產利益時,公衆有權透過多元聲音進行檢視。
第三,判決區分了「事實陳述」與「意見評論」的法律界線。檢察官強調,妨害信用罪須以「散佈流言」爲要件,而被告所依據的媒體報導與投資人陳述並非無稽之言。更重要的是,被告言論的本質是對公共議題的價值判斷,而非純粹虛假事實的傳播——這正是民主社會最需要保護的「善意評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