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求償聯邦2.3億 怎麼賠?他說了算
川普總統不滿曾遭聯邦調查而向政府提出2億3000萬元的賠償要求,但因爲他是任命司法部高層的總統,實際上握有最終決定權,引發外界質疑道德與利益衝突。
「華盛頓郵報」報導,川普主張自己有權以普通公民身分,就所遭遇的「政治化調查」向政府求償,而他身爲總統,實際上也能下令批准這筆賠款;若該筆賠償以和解協議形式支付,白宮依法並無義務立即向公衆揭露細節。
川普21日對此含糊表示,「我只知道他們欠我很多錢,但我不是爲要錢。」他強調,如果真的獲得賠償,將「全數捐給慈善機構」。
他說:「這很有趣,因爲我是決策者。那個決定最後會送到我的辦公桌上,要自己核發錢給自己,實在有點奇怪。」
川普分別於2023年與2024年兩度依行政訴訟程序提出索賠,分別涉及「通俄門」調查與聯邦調查局(FBI)搜索海湖莊園(Mar-a-Lago)事件,後者求償金額達1億元。
川普依據「聯邦侵權索賠法」(Federal Tort Claims Act)向政府求償。司法部通常負責審覈並決定是否支付此類針對政府的索賠,每年約有數千件類似案件。
然而,川普此案因其身分及任命司法部官員的角色,衍生嚴重的道德與利益衝突爭議。
依規定,若政府在六個月內未支付,索賠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川普迄今尚未採取任何行動推動索賠進程或提告。
川普21日表示,暫時不打算提起訴訟,但也未排除這個可能性。他說:「也許會,我不清楚確切金額,甚至沒和他們談過。我只知道他們欠我很多錢,但我不是來要錢的。」
華郵分析,川普可能僅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與司法部達成和解。
司法部手冊載明,任何和解協議必須由司法部副部長及民事部門主管簽署,而這兩人過去皆曾擔任川普本人或與他相關案件被告的辯護律師,進一步引發衆人質疑程序是否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