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民衆申辦新青安遭拒 臺銀、合庫銀、華銀承作貸款以5P原則
▲民衆看屋簽約示意圖。(圖/記者張雅雲攝)
▲民衆看屋簽約示意圖。(圖/記者張雅雲攝)
記者巫彩蓮/臺北報導
房價高漲,政府推出「新版青年安心成家」(新青安),透過低利率優惠助年輕人購屋,但臺中有一名男子,買到一間總價1200萬元的預售屋,核貸行庫以「年薪未達150萬元」爲由勸退,今(13)臺銀、合庫銀、華銀等3家行庫發出聲明力挺「新青安」政策。
臺銀表示,「新青安」貸款系協助國內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自住,爲減輕民衆資金負擔,提供利率、寬限期及貸款年限等優惠措施,民衆年滿18歲,符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住宅條件者,即可向本行提出申請;該行審查授信案件,皆恪遵銀行公會授信審查原則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依個案之信用狀況、資金用途、償還來源、債權保障等條件,核給適宜之融資額度及條件。
合作金庫銀指出,爲落實居住正義及配合政府新青安貸款政策,受理房貸向以承作自住型首購及新青安貸款爲主,徵審作業系依授信5P的借款人、借款用途、償還來源、債權保障及未來展望等因素評估,並按申貸民衆之信用狀況、負債比及還款能力等條件,辦理核貸。
建議欲申辦購屋貸款之民衆,應依自身能力,選擇所能負擔的房屋,審慎評估個人及家庭收入,並注意本身職業與所得的穩定性,管控好財務風險,隨時維護好自身信用,避免因景氣波動而受影響。
華銀重申,秉持支持青年購屋、實踐居住正義與普惠金融之精神,並依循新青安貸款原則辦理本項業務,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自有住宅者,即可申請。實際核貸與否,系依「授信5P原則」,就還款能力、資金用途及擔保品條件等綜合評估,爲協助民衆控管財務風險,避免因金融市場波動影響還款能力,華南銀行主動關心並提醒民衆因購屋貸款資金龐大且不動產流動性較低,應審慎評估本身財務狀況,以維護良好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