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未達標「新青安」遭拒? 一銀、彰銀、臺企銀澄清支持政策

▲看屋示意圖。(圖/記者張雅雲攝)

記者巫彩蓮/臺北報導

「新版青年安心成家」(新青安)再傳爭議,近期有一名臺中男子欲購買總價約1200萬元的預售屋,進入到貸款流程,卻遭建商合作的公股銀行以「年薪未達150萬元」爲由勸退,而今(16)日一銀、彰銀、臺企銀等行庫相繼發出聲明支持政府「新青安」政策。

一銀表示,只要符合新青安資格,即借款人本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住宅者,皆可向本行提出申請;新青安貸款審查原則遵照主管機關及銀行公會相關授信規範辦理,依資金用途、信用狀況及支出所得比等條件綜合考量後據以核貸,落實自住目的;爲協助民衆控管風險,一銀將主動關懷及提醒申貸民衆,購屋貸款資金龐大,且不動產轉讓流動性低,須審慎評估本身財務條件及還款能力,以維護良好信用。

彰銀強調,「新青安」貸款之核貸,均依據主管機關相關征審授信規範,審慎評估個案的資金用途、償還來源、債權保障等情形,並綜合考量申貸民衆的信用狀況、收支比及還款能力等條件,核給適度之融資額度,並非依單一條件決定。

此外,爲協助申請人有效管控財務風險,若評估申請人收入與負債顯不相當、影響未來償債能力時,該行主動關懷客戶及提醒申貸民衆購屋貸款資金龐大,不動產轉讓流動性較低,須審慎評估本身財務能力並控管財務風險,以避免未來房市波動影響還款能力,維護自身良好信用。

臺企銀指出,自「新青安」貸款開辦以來積極配合推動,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自住,凡借款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自有住宅者,即可提出申請,「新青安」貸款均依據主管機關及銀行公會相關征審授信規範,按申貸民衆之信用狀況、負債所得比及還款能力等條件綜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