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遇安置頻傳漏接!綠委辦《兒少法》修法公聽會
本場次公聽會,接續前一週系列公聽會第一場次的討論,聚焦兒少安置、偏差處遇、轉銜及資訊串接等跨網絡協力議題,期待透過各領域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專業意見的交流,提供未來法令規範修正具體內容及方向,以完善國內兒少法體系與政策,弭平實務推展與政策規劃間之落差。(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法委員林月琴、陳培瑜、郭昱晴與立法院厚生會兒少權益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共同召開公聽會。鑑於近年許多兒少事件處理,舉凡機構人員資格審查與資訊串接、偏差兒少處遇與轉銜服務、以及替代性照顧政策等,屢屢傳出漏接等情事,導致部分兒少陷入高危險處境,凸顯現行社會安全網的失靈與不足。
本場次公聽會,接續前一週系列公聽會第一場次的討論,聚焦兒少安置、偏差處遇、轉銜及資訊串接等跨網絡協力議題,期待透過各領域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專業意見的交流,提供未來法令規範修正具體內容及方向,以完善國內兒少法體系與政策,弭平實務推展與政策規劃間之落差。
林月琴表示,近年針對包含偏差、曝險與觸法等兒少的處遇與轉銜,雖有配合少事法的修正,將類型與服務明確化,然而部會之間的協調仍有待整合強化,舉凡司法少年的勞動就業轉銜,目前機關提供的職業訓練,約有60至70%不符勞動市場需求,矯正學校與勞動部門間合作方式,缺乏一致性基準。
另外,林月琴指出,在收容少年的家庭處遇服務方面,目前仍舊只透過短年期的逆境方案來承接,是否在兒少權法的修正中納入明文規範,是部會應該考量的重點。其次,我肯定觸法兒少迴歸適用兒少權法的修法方向,然而少事法修正至今,在如何輔導轉銜的具體服務內容上,仍欠缺相對應的明文。
此外,林月琴提到,作爲國內替代性照顧政策發展主體的民間安置機構,由於主責部會欠缺明確一致的政策方向,導致實務現場中專業資源與人力的短缺。一方面,機構需要自掏腰包協助解決政府的兒少安置難題,另一方面卻同時在經營運作上面臨極大的發展壓力與困境,隨着安置兒少中特殊需求比例的增加,未來更是需要跨部會資源的協力配合。
考量兒少議題廣泛複雜,政策規劃與實務操作之間亦常見落差,爲了更細緻處理各項議題,適逢第三會期初的短暫空檔,林月琴與陳培瑜、郭昱晴共同探討兒少服務跨網絡協調機制建立與執行,更重要是邀請到各領域的專業團體與實務工作者至此,交流專業意見。
陳培瑜表示,人員違反兒少法的通報跟姓名公告,近年已有進展,希望讓不適任人員不再進入兒少場所工作,但是卻還是有漏洞。許多民間團體建議參考澳洲經驗,建立「兒少工作者安全認證機制」,希望衛福部可以納入考量。此外,替代性照顧政策中,心理健康一直遭受忽略的。進入安置機構的兒少,都是身心受過傷的小朋友,應該給予更多心理健康的支持。因此,我已於日前發函要求衛福部,必須邀集心理學與精神醫學領域的專家學者,共同研議修改條文的可能性。」
郭昱晴表示,現行法規,如兒少法、幼照法、以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確實要求教保相關人員不得有性侵、性騷、家暴等前科,但在實際執行上仍然存在漏洞,例如對於短期聘僱者或未登記人員的查覈存在困難無法全面有效,進而影響兒童的安全。
此外,郭昱晴指出,幼兒園「借名登記」的問題,也影響案件的法律責任追溯,某些出資者利用受僱者登記的方式,將實際經營責任轉嫁給名義負責人,進而規避監管與法律責任。在重大事件發生時,名義負責人需要承擔刑責,但實際經營者卻能夠逃避追責,甚至繼續開設新機構,這樣的做法不僅令人遺憾,也對兒童的保護機制形成了嚴重的威脅。
最後,她認爲學前教育階段的監視器設置,由於相關配套法規的不完備,針對誰可以調閱、誰可以擁有存檔、存檔時間等問題尚未明確規定,這也成爲部分機構不願意設置監視設備的原因。
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執行長陳柏同表示,「孩子的權益與安全是我們的責任,厚生會作爲立法院跨黨派問政團體,自113年6月成立兒少權益委員會,由林月琴擔任召集人,與醫療、教育、社福等學者專家,以及第一線實務工作者,羣策羣力,共同研議友善兒少權益與安全的法規與政策。感謝今天參與公聽會的公民團體,提供寶貴意見,期待透過修法,落實「兒童最佳利益」原則,提供兒少偏差行爲預防輔導與健全的替代性照顧制度,強化兒少保護與服務體系。
此次兒少權法公聽會後,預計將彙整2場次所有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提出的專業建議,一方面提供各部會未來於政策執行與法規修訂之參據。
另一方面,也將同時參照兒童權利公約四大原則與精神,針對民間團體提出的實務推動困境,檢視對照部會提出之版本條文,儘速提出委員版本草案,期盼能改善近年來因法令規範未能與時俱進、滾動修正所導致的各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