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脂、削骨醫美診所需經評鑑 修法有雜音⋯石崇良:下週邀醫學會討論
衛福部長石崇良說,因應各界聲音,已請衛福部醫事司於下週邀集相關學會溝通說明,他強調本次修法是分級管理,「針對最高風險的醫美手術,要求診所需經過評鑑。」記者林琮恩/攝影
衛福部近期預告「特管辦法」修法,嚴禁醫師未完成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就從事醫學美容手術,遭工會質疑修理小孩給外人看,急診醫界也憂心,修法後醫師會流向醫美診所。衛福部長石崇良說,因應各界聲音,已請衛福部醫事司於下週邀集相關學會溝通說明,他強調本次修法是分級管理,「針對最高風險的醫美手術,要求診所需經過評鑑。」
石崇良說,特管辦法修法,擬分3級管理醫學美容,非侵入性醫美,如光電雷射、針劑注射等治療,需完成PGY訓練醫師才能執行;所有涉及手術的醫美措施,醫師需完成大外科住院醫師訓練;高風險醫美手術,如抽脂量達一定比率、削骨、全身拉皮等,診所需經過評鑑才能執行。修法目前尚在預告中,預計明年將會上路。
過去基層診所不需經過評鑑。石崇良說,接受高風險醫美手術民衆,本身沒有危及生命的疾病,過去卻因醫美事故,剝奪民衆生命,因此必須強化管理,這些高風險手術,如果是在醫院執行,不僅醫院醫師經過完整訓練,醫院整體也需經過評鑑,「環境與團隊一起重視,纔有辦法維護病人安全」,過去主管機關對高風險醫美診所「視若無睹」,未把關民衆權益及生命安全。
石崇良說,疏於把關醫美診所「是不對的,所以需要改革」,醫美診所評鑑內容及相關項目標準,會依診所規模不同有相應調整,這部分尚需討論,但一切須以醫療品質與民衆安全把關爲主。
本次特管辦法修法後,持急診專科醫師執照醫師,可從事醫美手術,急診醫界憂心,恐加劇第一線急診人才流失。石崇良說,修法要求手術類醫美手術需做過大外科訓練,急診醫師同時完成內、外科訓練,符合這項規定,不過,既然外界有所疑慮,在下週與醫學會討論後,可重新擬定相關規範,「但大原則仍是接受過手術訓練,才能做醫美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