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食品安全標準加嚴 新增5種黴菌毒素容許量

農業部於今(24)日公告修正「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本次修正增訂5種黴菌毒素之容許標準量,並修訂重金屬汞的容許標準爲0.3ppm,以強化對有害物質的管控。(本報系資料照)

農業部於今(24)日公告修正「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本次修正增訂5種黴菌毒素之容許標準量,並修訂重金屬汞的容許標準爲0.3ppm,以強化對有害物質的管控,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本次修正規定,自標準生效26日起,所有新產製之寵物食品須符合修正後的標準。

據瞭解,2024年曾發生多起貓咪疑食用特定貓飼料出現低血鉀死亡事件,引起不少民衆對於寵物食品成分的疑慮,對此農業部也着手展開修正,原本僅設定黃麴毒素不得超過0.02ppm,後續增訂5種黴菌毒素安全容許量基準,並加嚴寵物食品汞含量。

農業部說明,本次修正容許標準包含,嘔吐毒素犬用2ppm、貓用5ppm;伏馬毒素5ppm;玉米赤黴烯酮0.2ppm;赭曲毒素0.01ppm及T2毒素貓用0.05ppm

農業部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所有在我國市場銷售之寵物食品皆須符合「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未來將持續不定期抽樣檢測,並推動業者建立自主品管機制及風險管理能力。

農業部強調,若檢驗結果確認違反前述標準,地方政府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7條第9款規定,裁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23條之2規定,封存未出貨產品,命業者通知下游通路商下架該商品,並公開違規廠商名稱,以確保寵物食品市場之安全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