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雞排不適嗆聲要12萬賠償 老闆娘提告恐嚇取財

臺中一名男子吃完雞排後感到身體不適,居然嗆店家要求12萬賠償,被老闆娘提告恐嚇取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市大雅區廖姓炸雞店老闆娘,昨天接到許姓男子來電稱吃完店家的雞排後身體不適,店家則稱若有疑慮願意補償,沒想到許男卻不同意更稱要讓「要讓店家做不下去」,並索討12萬元賠償費,廖女心生恐懼今天前往報警,並要提告恐嚇取財,警方則指將通知許男到案說明。

炸雞店老闆娘前往報警。(民衆提供/李京升臺中傳真)

廖姓老闆娘在社羣網路發文表示,她昨天遇到客人打電話來說,20日購買的東西壞掉,害其身體不適,更要求店家去看壞掉的炸物,他們很積極協助處理,並表示店家每天都會試吃產品。

廖女說,她除向對方道歉,也詢問客人購買的金額跟品項,並願意退還全額與重新制作一份炸物給對方,若有衍生出醫藥費也願意賠償,但該名客人說不方便提供資訊,更說要讓她的店「做不下去」,同時要提供訊息給媒體跟衛生局,或是給12萬賠償處理。

廖女表示,她希望依正規處理方式協助,且有食品責任險管道,只是需要對方提供就醫證明協助理賠,但客人堅持要12萬元賠償,今天也正式到警察局提告恐嚇取財。該貼文引發網友討論,網友們紛紛說,「千萬不能姑息」、「來敲詐的吧」、「真的報警比較快」。

大雅警分局表示,廖姓女老闆娘報案稱,許姓男子昨天晚間10時打電話到店家,宣稱前天前往店內購買雞排後,其所購買的雞排引起家人食用後身體不適,要求12萬元賠償,並表示等詞語,致使廖女感受威脅且心生恐懼,廖女與該名許姓男子私下協調無果,廖女正式報案提告恐嚇取財告訴,後續將通知許男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