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21天前妻再婚 驚爆大秘密!失婚男頭頂「滿滿綠光」

離婚21天前妻再婚,驚爆大秘密!失婚男頭頂滿滿綠光,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 80 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前妻小萱(均化名)婚後育有一名子女,但小萱於離婚不到一個月後即再婚,並於婚後生下另一名子女。阿國指稱,該名子女受胎期間落在他與小萱婚姻關係存續內,認爲小萱與現任丈夫阿華(化名)發生性行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常規,侵害其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憤而依法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 80 萬元。

判決書指出,婚姻關係應以夫妻共同生活爲目的,配偶間應互守誠實義務,以維護生活安全與幸福。若配偶一方行爲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將構成違反婚姻契約的義務,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法官考量,阿國與小萱於民2017年6月登記結婚,於2024年3月離婚,小萱離婚後 21 天就再婚,並於2024年12月中生下一名子女。依產檢報告及子女出生證明回推受胎期間,確定該名子女受胎時間在阿國與小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

小萱與阿華辯稱,每名女性生理不同,以週數回推受胎日期並非精確科學,無法證明性行爲發生的確切時間。然而,法官認爲,小萱與阿華未提出任何證據支持此說法,僅空言泛稱,無從採信。

法官認定,兩人在小萱與阿國婚姻存續期間,發生性行爲並且受孕,構成對阿國配偶身分法益的重大侵害。考量雙方身份、經濟能力及侵害情節,阿國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因此,認定以30 萬元爲適當慰撫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