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韌性演習15日起登場!各縣市時間、重點一次看

防空演習,民衆躲進地下室避難情況。(示意圖/內政部提供/崔慈悌臺北傳真)

爲提升全民防空意識,2025年城鎮韌性(防空)演習將於15日至18日分區實施,中部地區先登場,於15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30分鐘「防空疏散」演練,縣市包含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屆時將進行交通管制,人、車及各場所均須配合管制與避難演練,以免受罰。

根據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期程規劃,中部地區結束後,接着爲南部地區、北部地區等地,《中時新聞網》特別整理相關重點,供讀者快速掌握:

根據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期程規劃,中部地區先登場,於15日13時30分至14時進行演習,實施30分鐘「防空疏散」演練,縣市包含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

接下來爲南部地區爲16日13時30分至14時:高雄市、屏東縣

北部地區爲17日13時30分至14時: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

至於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則是爲18日,時間爲上午10時至10時30分。

(注:考量颱風災後重建,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雲林縣宣佈取消演習)

防空警報爲1長音、2短音,長音15,短音各5秒,各音節均間隔5秒,並連續3次放送,共計15秒。

解除警報音符爲1長音90秒。

民衆聽到警報聲響起時,應以「地下優於地上」、「室內優於室外」、「遠離外牆門窗」、「避開危險物品」等4大原則,隨即關閉門窗、燈火電源。

防空演習時,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之所有人(管理委員會、保全或住戶)聽聞防空警報應主動開啓地下室車道之鐵卷門(柵欄)供周邊民衆就近實施避難。另行走於道路之行人及車輛(駕駛、乘員),則聽從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若民衆未依據《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配合演習規定,地方政府可依《民防法》第25條,裁罰不配合演習管制的民衆「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未聽從管制指揮,執意行駛車輛、拒絕配合疏散避難指示、在管制時間內騎乘腳踏車,或行走於街道、闖越管制路口,不配合交通管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