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抓錯字」遭求償7億印尼盾 李怡貞:她不是我的國小老師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網紅陳沂2023年轉貼律師李怡貞1張臉書虛擬頭像圖卡抓錯字,順勢推銷自己代言葉黃素產品,李告陳涉犯《著作權法》,臺北地院今(18日)開庭,陳不認罪,主張截圖揪錯爲合理使用,李強調「犯法就是犯法」,向陳求償精神慰撫7億印尼盾、摺合臺幣130萬元,法官諭知下月(7月)16日宣判。
▲網紅陳沂(中)遭律師李怡貞指控侵害著作權、附帶民事求償7億印尼盾,陳沂今(18日)狠酸「改錯字錯了嗎?」(圖/記者黃哲民攝)
李怡貞開完庭受訪,解釋向陳沂附帶民事求償7億印尼盾,是因印尼有位女性長官,親自下海砲轟各國漁船,「我認爲陳沂歷年來各種砲轟行徑,還親自下海、光榮下海開記者會,跟這位印尼女性長官很像」。
李怡貞稱既然陳沂一直要她提告求償7億元、不能改,「那我就用印尼盾計算,7億印尼盾折算臺幣130萬左右」,李諷陳的著作權可能在外國學的,庭訊持續用戲謔答辯、貶低她名譽,她希望陳「能自己好好反省」。
▲律師李怡貞(中)告網紅陳沂侵害著作權,附帶民事求償7億印尼盾、摺合臺幣約130萬元。(圖/記者黃哲民攝)
陳沂受訪狂虧李怡貞放話告她求償7個億,結果卻用附帶民事求償免繳裁判費、還用印尼盾計算,且李是這麼多人follow的公衆人物,把然後的「後」寫錯,她的粉絲就跟着都寫錯,「這樣我們國民整體的語文素質會降低,我覺得身爲一個巷口補習班的老師,我萬萬不能接受!我非常喜歡改錯字!」
陳沂諷刺李怡貞自稱被改1個錯字,感覺很受傷、心裡受到很大陰影、名譽遭貶損等,「我好震驚喔!原來這年頭改錯字會被告耶!」對於李表示「陳沂不是我的國小老師」,李逮住機會狠酸「妳小學老師會哭,我代替妳的國小老師管教妳!」陳母陳雪芬在旁笑挺女兒,相信法官會還女兒清白。
陳沂和李怡貞常PO文隔空鬥嘴,本案源於2023年5月28日,李在自己粉專「女人大律師」發表1篇自制圖卡,內容寫着「然候就算四八兩(按:指陳沂)這樣罵我,我還是覺得她剪短後比之前更像宋慧喬,這方面我立場很堅定。不擔心」,並搭配1個長髮女子的虛擬頭像。
▲引發律師李怡貞與網紅陳沂打官司的臉書虛擬頭像圖卡。(圖/翻攝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
陳沂擷取這篇圖卡抓錯字,指出然「候」應爲然「後」,虧李怡貞需要吃葉黃素保養,陳順勢推銷自己代言的葉黃素產品,李告陳侵犯著作權。
檢方認爲這張圖卡透過文字結合創建虛擬替身,搭配背景版面及整體構圖設計,是李怡貞針對自身特徵及商業需求,運用個人精神力創作,應受保護,起訴陳沂涉犯《著作權法》公開傳輸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等罪嫌。
陳沂自己應戰沒委任律師,歷次出庭不認罪,堅稱李怡貞用臉書AI功能一鍵生成虛擬頭像,著作權屬於臉書公司,李無權提告,此外,李說她貌似宋慧喬,早就有很多人說過、媒體也報導過,所以欠缺原創性,加上李曾自承這篇PO是廢文,而「廢文是沒有著作權的」。
陳沂強調本件截圖目的是抓錯字與評論、諷刺,屬於合理使用,她自問自答「改錯字錯了嗎?小學老師改錯自有犯法嗎?」若本件判她有罪要賠償,將會天下大亂,以後誰轉傳別人虛擬頭像圖片就會挨告、誰缺錢就可這麼做,法院會忙不過來,「所以我會打到底,捍衛所有人的言論自由!」
李怡貞反擊指出,尊重陳沂的堅持與認知,但「犯法就是犯法」,陳不認罪、出庭持續貶低她的名譽與人格,污衊她刻意寫的錯字是用字不專精,讓大衆誤解她的律師專業,「陳沂不是我的國小老師,我也沒授權她改錯字」,請法官審酌陳態度不佳、惡性重大,從重量刑並判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