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判賠1萬2「喊截圖要小心了」 律師點2大錯誤:怎死的都不知

▲陳沂(右)被控,盜用李怡貞的臉書虛擬頭像圖卡寫業配文。(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網紅陳沂前年轉貼律師李怡貞一張臉書虛擬頭像圖卡抓錯字,順勢推銷自己代言的產品而挨告,判賠1萬2000元,著作權法罰金2000元,可上訴。她今在臉書錯愕表示,會上訴到底;不過,律師林智羣列出兩關鍵,忍不住吐槽「官司打這麼久,還沒搞清楚自己怎麼死的,還要給粉絲法普什麼?」

2023年5月28日,李怡貞在粉專貼出自制圖卡後,陳沂轉貼該圖卡,除了糾正錯字外,還虧李怡貞需要吃葉黃素保養,接着推銷自己代言的葉黃素產品,被李怡貞控告侵害著作權。

如今,臺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依照《著作權法》判罰金臺幣2000元;另外,陳沂還需賠償1萬2000元。對此,陳沂直呼非常錯愕,更喊話「以後大家截圖評論要小心了,此例一出,只要別人截圖你的虛擬替身AI圖,就可以提告唷!」

然而,這番話讓律師林智羣超傻眼,直言根本誤導,「業餘的就是業餘的,官司打這麼久,還沒搞清楚自己怎麼死的,還要給粉絲法普什麼?」

他進一步解釋道,其一,臉書條款只是約定「轉貼不構成重製」,著作權還是屬於每個創作者的,它的文字看起來很像使用者放棄自己著作權,但其實不然。其二,問題不在於「截圖評論」,也並非「改錯字」就違法,而是在於「業配」,若她只是單純截圖酸對方,那還在合理使用範圍,但因爲她在截圖文下面放業配,那就涉及營利,就不屬於合理使用了。

最後,林智羣也開酸,「這種咖搞不清楚法律的重點在哪裡,還想法普大家?這跟地下電臺賣藥有什麼不一樣?法律念得半懂不懂的,比沒念還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