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涉貪案士林地院開庭 當庭認罪:繳回犯罪所得求交保
士林地院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收賄,遭檢察官起訴,士林地院25日下午首度開庭審理,提訊在押的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庭訊時,陳、張2人均認罪,陳供稱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把助理費用於公務支出,收賄部分則是不清楚對價關係。
檢方起訴指控,陳怡君與張惠霖,涉嫌自2018年底起,利用3名親友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共計詐領384萬餘元,並將款項用於繳房租、買股票等私人用途。另陳、張涉嫌於2023年8月起至今年2月,以顧問費名義收受建商賄賂70萬多元,並利用議員職權先後向臺北市政府要求加速辦理建案建照、行道樹移植等事宜。
士林今開庭審理,提訊在押的陳、張2人,陳怡君稱,「我認罪,我很抱歉」,她每個月薪水12萬元,其中6萬元要償還貸款,而政黨資助不夠,因辦公室資金捉襟見肘,才把助理費用於服務處房租、水電瓦斯、帆布文宣與助理獎金等公務支出。
至於被控收受建商賄賂、護航建案部分,陳女坦承有收建商款項,也有出面向公務員協調、關心,「我誠實講,一開始沒有想太多,我對對價關係這4個字沒有這麼清楚」。
陳女律師施宣旭表示,希望法官考量陳認罪、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給予減刑的機會,並讓她交保。
此外,張惠霖也認罪,並希望法官讓她交保,整理公務支出傳票,以證明助理費用於公務。張女律師胡原龍也請求法官給予減刑、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