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第五次聲請停押 臺大醫院建議保外醫治
臺北地院
臺北地院11日審理京華城案,首度提訊在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沈在庭訊前先向北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表示已在10日收到沈的第五份聲請狀,並稱過年前即函詢臺大醫院意見,臺大醫院回覆沈的病情需要高端醫學措施、無菌設備處理,若看守所無法提供,建議保外醫治。法官諭知將再次函詢看守所後,再作出裁定。
沈慶京的律師團因前檢察官胡原龍、越方如主動解除委任後,陣前換將,找來曾獲得十大傑出青年的前北檢檢察蘇振文、金融專業的廖威智2位律師加入,其中廖威智是前合庫董事長廖燦昌之子。
庭訊一開始,法官就先針對沈以身體狀況有危險爲由,聲請具保停押,進行訊問。法官表示,沈自1月下旬即遞狀聲請,昨天已收到第五份聲請狀。經過年前函詢臺大醫院、部立臺北醫院、臺北看守所後,臺大醫院最快於2月6日函覆法院,指沈的病情需要高端醫學措施、無菌設備處理,若看守所無法提供,建議保外醫治。
另臺北醫院則稱經核磁共振檢查後,認爲沈僅有多種慢性病,北所則稱有提供收容人健保門診、週一及週五有醫護進入所內看診,應可照料收容人健康。
律師蘇振文說,他昨天律見沈,發現沈身體及喉嚨一直髮抖,擔心沈吃東西會噎住,由於看守所內沒有醫護人員隨時在場,僅週一及週五有醫護入所看診,不容易發現且處理危急狀況。
蘇振文說,沈因腎臟廔管是由獄友協助更換,因獄友未經訓練及未在無菌環境,沈重復感染,必須打抗生素,長久將產生抗藥性,恐引發敗血症,請法官在追求司法正義時,也兼顧被告人身安全,強調羈押是最後手段,可以限制人員見面、科技監控限制。
律師徐履冰說,沈的發抖病況,檢察官姜長志曾親眼看過,甚至在旁的調查官不敢給沈喝水。
沈慶京說,廔管平日是護理人員更換,假日則由獄友協助更換,但要求他寫下同意書,出事不負責,他有重複感染風險,兩週前曾外醫,上週五曾全身發抖,直到昨天才停止,他病況最嚴重時曾外醫住院,檢察官林俊言有到醫院訊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