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歐珀認詐助理費411萬 否認收463萬「喬」法案辯稱「為民服務」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與助理洪文宗收受聯興國際物董事長洪英正413萬5922元、租車業者50萬元共463萬5922元以立委職權「喬」法案,並詐領助理費411萬2170元羈押禁見,今依貪污等罪起訴、移審;臺北地院開羈押庭,陳不認收賄罪,承認詐領助理費。

陳歐珀說,洪文宗不是他的助理,只是未收費的諮詢顧問,洪英正給洪文宗每月5萬元,他是好幾個月後才知道,洪英正、洪文宗2人本就熟悉,給洪文宗勞務費他未反對,自己沒有分到任何1塊錢。

檢方指控,陳歐珀收取洪英正賄賂協助辦理「撤銷高雄碼頭公開招募案」、「降低港區土地及超收退職金案」、「疫情紓困方案」、「商港法修正案」,陳歐珀全部否認犯罪。

陳歐珀說,高雄碼頭是政府違背港口民營化的承諾,當時有許多委員反對,與商港的發展有衝突,至於降低港都退職金案,則也大家討論多年,接過許多陳情案,修法的立意良善,法案審查過程也很嚴謹。

陳歐珀辯稱,疫情紓困對交通旅遊業、觀光餐飲業衝擊更大,立法時,因漏掉商港部分,業者透過他反應,交通部就做修正;陳說,商港法修正案爭執過2、3年,會提案是因外國船隻撞到我民營設施無法獲賠,才提出比照外國的進步法案,並非針對個別公司,洪英正的公司事件發生在2018年、民事也賠償完畢,否收錢辦事。

檢方指控,陳歐珀以許仁圖的星展銀行帳戶收賄。陳辯稱,許是民進黨大老,因洪英正想照顧許,纔給許錢給到2013年,且許建議政治人物需用錢,可用許帳戶處理,有關陳宗邦、林吉祥、王根泰給現金時,皆存進許的帳戶。

此外,檢方指控陳歐珀在立委研究室收取租車品保協會理事長蕭明仁共4人賄賂50萬元,在立院交通委員會說項。

陳歐珀辯說,這4人中只認識蕭明仁,會介入Uber管理規則事務,是因Uber衍生的紛爭造成政府困擾,他一直站在民衆的立場,接受陳情、 召開會議他都只是平臺,沒有追蹤案子,更沒有在研究室裡收錢。

陳歐珀辯稱,關於被控詐領助理費一案,他本月12日檢察官提訊時已經認罪,他身爲立委願負法律責任、願意承擔;陳歐珀告訴法官,願意承認檢方指控的詐領公有財物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2項罪名。

臺北地檢署偵查認定,陳歐珀涉貪污收賄413萬5922元、50萬元,詐助理費411萬2170元,合計874萬8092元,分別求處8年、7年2月、7年6月,洗錢部分量處1年、6月,5罪共計求處有期徒刑24年2月。

民進黨籍前立委陳歐珀涉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賄賂,利用貪污立委職權推動商港法修法,日前遭羈押禁見,今移審法院。記者曾原信/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