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變態店長抓女員工頭撞下體!「硬抱腿上狂搖揉胸」下場曝光

臺中一名超商店長竟對自家女員工伸出狼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超商店長阿賢(化名)多次對女店員小美(化名)伸出狼爪,不僅強抓頭部撞向自己下體,還趁機在櫃檯、倉庫及辦公室內上下其手,甚至強行抱到腿上搖晃、伸手摸胸,超惡行徑高達5次。案件曝光後,阿賢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阿賢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5萬元、完成12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賢爲某超商的店長,竟對自家女店員小美伸出狼爪,2024年8月12日上午,他趁小美蹲在櫃檯下拿取物品時,徒手抓住小美頭部,並強拉頭部隔褲撞自己的下體。同年9月9日上午,阿賢在櫃檯以左手從後方扣住小美的脖子,作勢親吻對方,讓小美當場嚇壞。隔天一早,雙方在辦公室發生拉扯,阿賢從小美背後強行將人抱到腿上,接着用雙手隔衣物揉捏小美腹部,還上下左右搖晃抱在腿上的小美。

阿賢騷擾行爲持續,同年月26日凌晨,他從背後強行將小美拉進倉庫,隨後徒手抓住小美雙手,欲拉下口罩,作勢親吻小美。同日上午7時許,阿賢又忍不住在辦公室內,強行將小美抱到腿上,並上下左右搖晃,更趁機伸手到小美的衣服內,小美急忙阻止,阿賢雙手又隔衣摟抱並撫摸小美胸部,一系列的猥褻行爲讓小美氣炸報警。

案發後,阿賢坦承犯行,還與小美達成和解,檢方堪認阿賢確有悔意,酌情予以從輕量刑,並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臺中地院審理,阿賢利用與被害人身處同一辦公處所機會,進行5次強制猥褻行爲,造成被害人心理上難以磨滅的陰影及傷害。惟念其坦承犯行,雙方達成和解賠償,兼衡其素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損害、智識程度、職業、家庭經濟生活等一切情狀,依強制猥褻罪,共5罪,合計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及向指定機構、社區或符合公益目的機構或團體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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