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央行周全解析》發行數位新臺幣?央行:零售型沒有急迫性
至於批發型數位貨幣,謝鳳瑛認爲,國內若要發行美元或新臺幣穩定幣,目前仍屬「碎片化」,也就是像金融機構各自做各自的存款或匯款業務一樣,未來穩定幣若涉及到跨行、跨體系、跨機構,就會需要央行數位貨幣。
也就是說,未來穩定幣發行規模擴大,有跨體系、跨機構等需求,就會需要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所以不只是臺灣,先進國家新加坡、歐盟也都有類似想法,目前積極研究批發型數位貨幣,不會因爲發行穩定幣,就不發行央行數位貨幣。
謝鳳瑛強調,穩定幣是由私部門發行,央行數位貨幣則是國家政府、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穩定幣不是法定貨幣,而是和法定貨幣價值掛鉤的虛擬貨幣,兩者需清楚區隔。
至於新臺幣穩定幣對國內支付體系及貨幣供給的影響,央行認爲,新臺幣穩定幣作爲支付工具,對國內現行支付體系影響有限。主要原因是目前虛擬市場以新臺幣計價的虛擬資產不多,因此發行新臺幣穩定幣作爲新臺幣計價虛擬資產的交易媒介,需求可能不大;另外,我國支付體系具有相當完整且多元之支付工具,並提供即時支付、收費低等便捷的支付服務,新臺幣穩定幣作爲支付工具對支付體系影響有限。
央行說明,新臺幣穩定幣發行將使市場資金重新分配,由銀行存款轉爲穩定幣,對臺灣廣義貨幣總計數(M2)與銀行信用創造影響不大。央行仍可透過調整政策利率及公開市場操作,調節整體新臺幣流動性,新臺幣穩定幣的發行,應不致干擾我國貨幣政策傳遞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