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匯禿鷹抓到了? 央行重申:國外借款結匯要有實際用途

炒匯禿鷹抓到了?央行9日新聞稿表示,有發現外資新臺幣活存停泊過久、企業或個人以國外借款結匯,呼籲要有實際用途才行。(資料照/洪凱音臺北傳真)

新臺幣暴力式升值,央行總裁楊金龍5日指稱,發現禿鷹蹤影,8日在立法院財委會上證實,已啓動專案金檢,炒匯禿鷹真的「有影了」;央行9日傍晚新聞稿指出,近日央行進行場外監理,發現部分外資匯入資金未即時運用於投資國內證券,而停泊於新臺幣活期存款帳戶;此外,央行赴銀行實地查覈,亦發現有企業或個人以國外借款名義匯入資金結售爲新臺幣,卻查出沒有實際新臺幣資金用途。

爲維護外匯市場秩序,央行呼籲,銀行受理客戶結匯應善盡輔導責任,確實落實央行的結匯規定,並重申國外借款結匯,要有實際用途才行。

央行重申應落實的結匯規定;第一,外資匯入資金應依所申報的匯款性質,運用於投資國內證券,不宜於買進證券前預先匯入資金,並長期停泊於新臺幣活期存款帳戶。

第二,銀行辦理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於客戶訂約、展期及交割時,均應查覈交易文件與金流之合理性、關聯性及實需性,以落實遠匯實需原則之審查。

第三,銀行受理客戶大額新臺幣結匯交易,應確認相關證明文件與申報性質相符。

央行重申,銀行受理客戶以國外借款性質辦理結匯,應確實瞭解客戶交易需求,輔導客戶據實申報,落實查覈相關交易佐證文件,不宜僅做形式上審查;外幣借款應以外幣保留使用爲原則,若有新臺幣需求,宜有實際新臺幣用途再進行結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