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國家外匯局:境外上市募集資金以外幣調回的可自主結匯使用

觀點網訊:5月23日消息,央行與國家外匯局聯合發佈《關於境內企業境外上市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新政策提出統一本外幣管理,允許境外上市募集資金及減持或轉讓股份等所得以外幣或人民幣調回,並可通過資本項目結算賬戶進行資金的匯出入。若以人民幣形式調回,還可使用企業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境外上市募集資金以外幣調回的,企業可自主結匯使用。

該政策還規定,H股“全流通”上市主體對境內股東的分紅款應以人民幣在境內派發。上市主體在外匯風險管理方面享有更多自主選擇權,既可通過銀行,也可選擇券商辦理即期結售匯及套期保值交易,爲企業提供更多靈活性和便利性。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覈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