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狠保母!5天揍3嬰50次...捏臉打巴掌全都來 挨告急掏錢和解

▲高雄某私立託嬰中心爆虐嬰,陳姓女保育員涉嫌暴打3幼兒。(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某託嬰中心2021年間傳出虐童案!24歲陳姓女保育員在短短5天內,對3名年僅1歲的幼童又打又捏,粗暴動作多達50次,陳女事後被依傷害罪起訴,法院審理期間,陳姓保育員與3名幼童達成和解「賠錢了事」,幼童家長也撤告,因此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讓陳女逃過牢獄之災。

全案發生在2021年10月間,一名幼童回家後情緒異常、不停哭鬧、拒絕上學,讓家長起疑,調閱託嬰中心監視器一看,瞬間氣炸,只見年輕保育員陳女對孩子拳打腳踢、捏臉巴掌樣樣來。家長立刻向社會局檢舉,調查一查才發現,不只自家小孩受害,整班10名幼童中,有7人慘遭毒手,其中3人是遭陳女毆打。

案件爆發後,社會局震怒,要求涉案的2名托育人員立刻退出現場。陳女當天就離職,另一名也在10月21日「自行離職」。

檢警調查指出,陳女曾在5天內對李姓、陳姓、戴姓3名幼童施暴——打手、捏臉、打背、打屁股樣樣來,導致孩子瘀青、挫傷,其中,李姓幼童被掌手4次、捏臉1次、打背2次;陳姓幼童被打手10次、捏臉6次、打腳3次;戴姓幼童更慘,被打身體8次、手11次、腿8次、屁股3次,右臉與手肘瘀青嚴重。

陳女事後坦承犯案,檢察官認定她身爲保育人員卻嚴重失職,起訴請求法院重判7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期間,陳女主動賠償並取得3名受害家長諒解,家長們撤告,由於刑法的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嫌屬於告訴乃論,因此家長撤告後,法官也判決公訴不受理,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