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司法局化解一起治安管理領域糾紛 公安機關依法減輕對申請人的行政處罰

近日,昌寧縣司法局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開展行政複議案件調解,成功化解一起治安管理領域行政爭議。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以來,該局首次成功運用行政複議調解機制,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

該案申請人因不服公安機關作出的拘留、罰款決定,依法申請行政複議,該局結合案件實際,依法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中,行政複議工作人員充分聽取雙方意見,深入剖析案件焦點,耐心釋法說理,說服申請人承認客觀違法事實,積極主動知錯認錯。同時,引導公安機關提升執法業務素質,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公安機關依法減輕了對申請人的行政處罰,申請人當場表示願意配合執行,改正違法行爲。

此次調解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取得了明顯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彰顯了行政複議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

該局將持續加強行政複議能力建設,提高調解結案比重,充分發揮複議調解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中的基礎性作用,推動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初始階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不斷加強行政複議調解對於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深化行政爭議源頭治理,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公正高效、便民爲民的制度優勢,讓羣衆感受到公平正義。

記者 張恆 通訊員 馬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