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男把7歲女童抱入樹林中姦殺 法院曝他行兇原因

兇手朱佳琦。(取材自紅星新聞)

2021年10月發生的「長沙7歲女童失蹤遇害案」兇手朱佳琦,已在日前被執行死刑。當年在長沙市長沙縣三合社區的7歲女童在被發現走失後,女童家屬及所在社區發佈尋人啓事。女童在失蹤三天後,被找到衣衫不整並已身亡,隔日民警將朱佳琦抓獲歸案。經審訊,朱某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6月6日對其執行死刑。

據紅星新聞報導,強姦並殺害7歲女童的安徽男子朱佳琦,在2021年8月隨父親到長沙縣星沙地鐵站做水電安裝工作。因欠網貸,心感煩悶,同年10月28日從工地出走後,30日早上游盪到長沙師範學院附近,遇到女童。因女童的自行車壞了,朱佳琦幫女童修車,二人開始交談。

判決文書稱,朱佳琦將其騙至樹林邊,將女童推倒在地後,捂其口鼻並勒住脖子,將其抱入山溝下的樹林中,對其實施姦淫後逃離。女童因被扼、勒頸部致窒息死亡。案發後,長沙警方懸賞10萬人民幣對犯罪嫌疑人朱佳琦進行抓捕,2021年11月2日,朱佳琦在長沙市雨花區被民警抓獲。

法院近日公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覈准朱佳琦死刑,並向本院下達執行死刑命令。「本院遵令於2025年6月6日將罪犯朱佳琦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有村民稱,女童是家中幼女,一家人是農民,沒有在當地結仇,對於會發生這樣的事感到惋惜。女童父親也表示根本不認識對方,「法院說是他借了網貸才行兇」,家屬的訴求一直都是執行死刑,前幾日才終於接到法院電話說罪犯已經被執行死刑了。

家屬發佈的尋人啓事。(取材自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