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流域法院四年間審結環境資源一審案件逾45萬件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重慶5月28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臨萍28日在重慶說,長江保護法實施四年來,2021年3月1日至今年2月28日,長江流域19省區市法院依法公正審結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45.74萬件。

包括刑事案件8.59萬件、民事案件22.92萬件、行政案件14.23萬件,其中各類主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1.88萬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826件。

人民法院服務保障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推進會當日在重慶舉行。楊臨萍在會上通報數據時表示,長江流域司法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她以嚴格落實長江“十年禁漁”爲例說,各地法院依法嚴懲非法捕撈水產品等犯罪,保護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其中,四川法院堅持“捕、運、售”全鏈條打擊,審理非法捕撈等刑事案件1917件3383人,貴州法院依法嚴懲使用“電毒炸”“絕戶網”等方式嚴重危害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的非法捕撈行爲。

在此期間,長江流域環境資源案件裁判規則得到豐富完善。長江保護法實施以來,最高法制定、修訂環境污染犯罪、生態環境侵權、環境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等司法解釋22件,發佈包括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環境公益訴訟等專題指導性案例45件。

爲進一步加強環境資源審判裁判規則指引,最高法28日公開發布第46批共5件生態環境保護專題指導性案例。這批案例均爲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例,涵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防治放射性污染、固體廢物污染、尾礦庫污染,嚴懲長江流域非法採砂等不同類型。

“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長江流域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是人民法院必須擔負起的責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會上表示,要堅持系統保護,扭住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這個關鍵,把維護生態安全、污染防治、恢復性司法落到實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