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保護法實施四週年——以法治之力守護一江碧水

長江保護法實施4年來,長江流域生態環境與高質量發展成效顯著。日前,人民法院服務保障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推進會在重慶舉行。最高人民法院統計顯示,自2021年3月1日長江保護法實施以來,長江流域各級法院堅持嚴格公正司法理念,依法審結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45.74萬件。

如何將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落到實處,守護“一江碧水向東流”?記者進行了採訪。

創新修復保生態

長江流域橫跨19個省(區、市),涵蓋由長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區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區、雲南省、重慶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蘇省、上海市,以及甘肅省、陝西省、河南省、貴州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浙江省、福建省的相關縣級行政區域。

“長江保護法實施以來,長江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取得顯著成效。”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首席科學家於方表示,2024年,長江流域優良水體比例爲98.6%,在七大流域中列第一位,總體水質爲優,幹流水質連續5年保持Ⅱ類。

生態修復是長江保護的重中之重。據於方觀察,各地加強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嚴格落實長江“十年禁漁”,長江干流、鄱陽湖、洞庭湖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數較2018年提升2個等級。

各地在生態修復實踐中,探索出限期履行、勞務代償、增殖放流、技改抵扣、替代性修復等多種方式。比如,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利用建設的魚類收容救護中心,對長江鱘等珍稀水生生物進行救護,並通過判決的形式搭建人工魚巢,有效恢復珍稀特有魚類棲息地,提升魚類繁殖能力。

2024年5月28日,被告人丁某平、肖某偉、劉某波相約捕魚,地點在重慶市江津區龍華鎮丁家沱水域。這片水域位於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三人使用三層刺網捕魚,在收網離開時被公安民警抓獲。案發當日凌晨,公安民警和志願者從漁網中取下兩條巖原鯉和一條長江鱘,其中巖原鯉均已死亡,長江鱘奄奄一息,遂將其緊急送往魚類收容救護中心救治。經過幾天休養,長江鱘傷勢明顯好轉,後放歸長江。

在審判環節,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追究三人刑事責任。本案審判長、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院長揭誠渝介紹,法院同時責令被告人丁某平、肖某偉、劉某波在本轄區長江干流保護區內搭建人工魚巢約1961平方米。宣判後,各方未上訴、抗訴,一審判決已生效。

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孫佑海認爲,人民法院探索多種責任承擔方式以及代履行等創新執行方式,促進生態環境及時有效恢復,切實保障生態環境領域公共利益和人民羣衆環境權益。

據統計,長江保護法實施以來,長江流域19省(區、市)法院審結的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中,各類主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1.88萬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800餘件。

“人民法院在促進企業履行生態環境賠償責任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於方表示,完善的法律責任環境能夠促使企業形成不敢污染、不願破壞的自我約束。

嚴密法治築屏障

一江碧水,兩岸青山。長江流域19省(區、市)要想形成司法保護合力,唯有進一步創新機制、嚴密法治。

縱向協同強專業——

司法協作“串珠成鏈”,加強岷江、嘉陵江、漢江、湘江等長江支流保護協作,搭建秦嶺沿線、三峽生態長廊、環丹江口水庫等多個跨省聯動平臺。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吳兆祥介紹,長江流域各省(區、市)設立環境資源專業化審判機構、組織982個,專門設立重慶、南京、昆明、鄭州、成都、合肥6家環境資源法庭。“全域覆蓋、系統完整的專業化審判組織體系基本形成,有效推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整體保護和系統治理。”

橫向協同促銜接——

長江保護法中有一條,專門明確“國家加強長江流域司法保障建設,鼓勵有關單位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提供法律服務”。長江流域各地各級法院與當地檢察、公安、生態環境、水利等司法執法機關建立多層次、多領域工作協同機制達829個。吳兆祥介紹,目前,在三江源國家公園、“南水北調”水源地等重要流域區域共設立綜合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717個,協同推進生態環境整體保護系統治理。

嚴密法治明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加強長江生態環境保護規範引領,制定22部司法解釋,涉及環境污染犯罪、生態環境侵權、環境公益訴訟、環境懲罰性賠償等;發佈5件指導意見,包括服務保障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長江流域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等;發佈包括長江保護在內的指導性案例45件、典型案例47批453件,不斷完善流域內環境資源案件裁判規則,有效促進法律適用統一。

因地制宜優機制——

看上游:青海法院設立三江源、祁連山、青海湖三家生態法庭聯動;四川法院推廣以大熊貓國家公園爲核心、輻射省內三大流域的“鈕釦法庭”。

看中游:在湖北,仙桃、潛江、天門三地法院與當地文旅局共同推出省內首條“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旅遊專線”,將“看得見的正義”轉化爲“走得進的風景”。

看下游:江蘇按生態功能區設置環境資源法庭跨區劃管轄環境資源案件,解決環境司法保護碎片化問題,促進生態環境系統保護與整體保護,解決訴訟“主客場”問題,營造良好綠色營商環境。

此外,如何規範使用生態修復資金,各地有不少創新。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法官朱婧介紹,長江流域各級法院不斷健全環境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與行政主管部門履責的銜接配合,助推修復賠償資金規範管理使用。如,湖北法院與財政部門聯合出臺規定,確保執行到位的賠償款項及時用於生態環境修復;江蘇法院在一起長江特大非法採砂案中,實現全國首次跨省移交生態環境修復資金,由受損地相關部門、機構實施修復,打破區域條塊分割,促推流域系統保護修復。

綠色發展促轉型

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各地協同發力,兼顧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推動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從量變到質變躍升。

於方表示,《長江經濟帶—長江流域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印發實施,推動全流域精細化分區管控,健全長江流域災害綜合監測預警體系及跨省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開展排污許可“一證式”執法監管,加快推進流域綠色低碳轉型。

“綜合來看,人民法院受理各類一審環境資源案件均呈現下降態勢。”孫佑海說,這反映出人民法院促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成效明顯。

據瞭解,人民法院通過“最嚴司法”築牢生態紅線,“創新機制”破解保護難題,“區域協同”強化流域共治,爲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圍繞產業結構調整、產業佈局優化、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各地法院依法審理涉碳排放權、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等新型權益案件。如南京海事法院助推沿江港航產業轉型升級,依法受理涉港口作業、碼頭建造等案件391件以及涉船舶買賣、船舶物料和備品供應等案件848件,高效審結涉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系列案件,幫助企業盤活資金、成功重整。

依法辦案與促推治理一樣重要。保護長江,需要多方一起努力。廣東法院向網絡銷售平臺發出司法建議,推動將非法電擊獵捕蚯蚓工具納入禁售管控。重慶、湖南、貴州法院與檢察院、生態環境部門共建武陵山區“錳三角”污染綜合整治協作機制,形成共抓大保護法治合力。

於方表示,目前各部門建立多層次、多領域協同保護制度機制,建立助推企業主動擔責的工作體系,並積極發揮庭前調解的作用,以案說法,推動企業從被動接受判罰向主動承擔賠償義務轉變。

“生態環境資源案件具有專業技術性強、鑑定評估需求高、生態環境治理修復難等特點,這需要我們不斷用力,加強法律適用指導、業務培訓交流、執法司法協作等。”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法官胡夏冰表示,應加強數字賦能和信息化建設,共享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執法司法信息數據,暢通案件線索移送渠道。

孫佑海建議,進一步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加強審判工作與執行工作、人民法院與行政機關的銜接配合,破解判決執行難的問題;進一步健全以生態環境修復爲導向的環境資源案件執行機制,根據實際情況引入並監督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生態環境功能修復。(經濟日報記者 李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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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