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罷綠委蘇巧慧連署!領銜人、召集人20萬元交保 檢抗告遭駁回
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4名民進黨立委罷免連署案,訊後將國民黨板橋區黨部執行長謝慶認等6人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6人均3萬至20萬元全獲交保,新北地檢署針對謝等5人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昨駁回謝慶認、書記蔡甘子、三重區黨部執行長部分的抗告;高院今再針對罷團「新北大掃除」蘇巧慧案領銜人譚鎮耀、召集人王昱人部分,駁回檢方抗告,不得再抗告。
高院指出,本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爲王昱人、譚鎮耀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刑法第216條、第210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之2等罪,犯罪雖然重大,且有事實認定有串證及滅證之虞。
高院認爲,不過卷內有客觀事證可供調查或鑑定,並非一定得完全仰賴被告與共犯間一致供述纔可釐清,以具保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手段,應可替代羈押而確保偵查程序順利進行,新北地院原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認爲檢察官抗告無理由,因此裁定駁回抗告。
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4名民進黨立委罷免幽靈連署案,復訊後聲押6人,分別爲罷團「新北大掃除」蘇巧慧案領銜人譚鎮耀、召集人王昱人,板橋區黨部執行長謝慶認、書記蔡甘子,以及三重區黨部執行長羅大宇、志工應大華。
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後,16日晚上分別裁定譚、王、謝、羅各20萬元交保、應15萬元、蔡女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6個月。
蘇巧慧罷免案領銜人譚鎮耀(中)聲押禁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蘇巧慧罷免案召集人王昱人(前)聲押禁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