廁所地板濕滑致顧客滑倒 新竹一家日式料理店判賠4萬多
新竹黃姓女顧客2023年1月3日晚間到新竹一家日式料理店用餐時,在餐廳廁所滑倒受傷,黃女指出滑倒造成下背部鈍挫傷、下背及骨盆挫傷及尾椎骨折,並衍生相關後遺症。爲此向法院請求醫療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計逾15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判日式料理店需賠42466元。
判決書指出,黃女表示,他在2023年1月3日晚間到日式料理店用餐,使用店內廁所時滑倒受傷,造成下背部鈍挫傷、下背及骨盆挫傷、尾椎骨折等傷勢。她主張店內地板因員工沖洗後溼滑,且未設置警告標誌或採取防滑措施,因此請求醫療費用49061元,2023年1月到2024年12月3日約100萬工作損失和精神慰撫金50萬,
店家則抗辯,滑倒可能爲原告自身不慎,店內有定期清潔及「小心地滑」告示,且部分傷勢與此次跌倒無直接因果關係,主張原告應負98%以上責任。
審理時,黃女的友人也證稱,去廁所時發現地板很溼,好像剛衝過水。而黃女從廁所出來時正在揉屁股,問黃女是不是跌倒,她點頭。法院審酌法院審酌證人雖爲原告友人,但其在訴訟中無利害關係,無刻意偏袒原告之虞,其證詞可採信。
根據證人陳述,原告在餐廳廁所如廁時因地面溼滑而跌倒。法院認定,餐廳經營者清潔地板後,應立即擦乾並設置警告標示,以提供符合消費者期待的安全環境,但被告未盡此注意義務,導致原告受傷,構成過失。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最終覈准醫療費6066元、薪資損失26400元及精神慰撫金1萬元。
新竹地方法院。記者郭政芬/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