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恐增加地方貪汙 民團盼審慎修法

民團15日呼籲立法院修正《財劃法》要廣納各方意見。(Photo by 呂翔禾/臺灣醒報)

「地方政府每年平均超過8百件貪污案件,《財劃法》應妥善修正,否則給地方更多錢只會打水漂!」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15日於記者會強調,地方不能只分錢,卻不承擔更多責任,盼財權與事權也要一併檢討;青年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呼籲,此次《財劃法》修正,盼立法院別像去年底缺乏討論就強渡關山。

修法倉促爭議不斷

張育萌指出,其實去年底通過《財劃法》後,連江縣長王忠銘就曾擔心拿的比過去還要少,如今新《財劃法》第16條之1,離島與各縣市的分母、分子疏失,就讓很多地方政府叫苦連天。此外,新《財劃法》30條第3項,法條雖說「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能少於修正前編列數」,但因爲文字沒訂好,行政院就採用「總款項」見解,當然會拿的比較少。

「如果當初藍白多討論,改用『各直轄市、各縣市』就不會出現這種狀況。」張育萌指出,如今《財劃法》修惡的亂象逐漸浮現:地方政府原本9月中就該送預算,讓9月底開議後縣市議員得審議,但如今因《財劃法》,各縣市的預算都不確定,恐壓縮審議時間,盼未來修法時要廣納各黨、中央與地方意見。

地方貪污比中央多

張宏林則指出,新《財劃法》若沒有檢討事權與財權分配,就是假改革,目的只是爲了要癱瘓中央執政,他也批評藍白從國會擴權以來,修法就欠缺討論。張宏林說,地方的貪污案件每年約有8百多件,其實比中央高很多,若新《財劃法》又給地方更多錢,恐怕只會助長更多貪污。

因此民團呼籲,未來立法院將啓動《財劃法》修正,在過程中應該廣納各方意見,與不同政黨、中央、地方與民間進行全面討論,併除了修正分子、分母以外,還要檢討事權與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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